32 万元夫妻共同民间借贷案|孙侠律师代理出借人全额胜诉,本息、律师费全部获支持
一、案情简介
两名被告系夫妻,2015 年 1 月丈夫邓XX因生意周转向原告借款 32 万元,当场出具借条、收条,约定借期至 2015 年 2 月 27 日,利息按央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逾期产生的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原告当日银行转账 30 万元,现金交付 2 万元,被告书面确认全额收款。借款到期后二被告分文未还,原告委托律师起诉,主张:夫妻二人共同归还 32 万元本金、按四倍利率支付自借款次日起至判决生效的利息、承担 2 万元律师费。二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全程无答辩、无出庭,消极应诉。
二、办案经过
- 案件程序:法院 2015 年 8 月 19 日立案,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原告与孙侠律师到庭,两被告缺席,法院依法缺席审判。
- 案件难点:被告刻意逃避诉讼,不出庭不举证,需完整构建无瑕疵证据链,同时论证案涉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 孙侠律师代理核心工作:① 完整归集全套债权证据:借条、收条、30 万元银行转账流水、夫妻结婚登记材料,证明借贷合意、全额资金交付、借款发生在夫妻婚内;② 举证维权成本:提交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律师费发票,证实 2 万元律师费真实支出且金额合理;③ 法律观点论证:借条明确约定利息标准、律师费承担条款,约定利率未超出当时司法保护上限,合法有效;婚内单方借款无相反证据即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配偶需共同清偿;④ 应对被告缺席庭审,完整当庭举证、陈述事实,消除法院对现金交付、夫妻共债的审查顾虑。
三、办案结果
法院全部采纳代理律师意见,作出如下判决:
- 两被告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借款本金 320000 元;
- 以 32 万元为基数,自 2015 年 1 月 29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按央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支付利息;
- 两被告共同承担原告律师费 20000 元;若未按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原告本金、利息、律师费三项诉求全部全额支持。
四、律师价值
- 完整搭建闭环证据链,缺席审理仍全额认定债权:借条、收条、转账记录相互印证,2 万元现金交付事实被法院认可,32 万本金全部确认;
- 成功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扩大还款主体:调取婚姻登记信息,论证借款发生于夫妻存续期间,判令配偶一并承担还款义务,大幅提升后续执行回款保障;
- 利息、律师费全部获判,实现债权全额兜底:合同约定利息标准、律师费承担条款均被法院认可,原告出借本金、资金占用损失、诉讼维权成本全部由被告承担;
- 高效应对被告消极逃避诉讼:在对方拒不出庭、放弃抗辩的情况下,清晰完成庭审举证说理,规避因证据瑕疵导致部分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实现全部诉请一次性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