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与女方登记结婚多年,婚后共同生育一名幼子,婚后双方长期因生活琐事持续产生矛盾,日常沟通隔阂深重,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均无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愿,但针对子女抚养、探视细节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当事人不熟悉离婚诉讼流程,担心起诉后无法正常看望孩子,同时不清楚抚养费法定标准,遂委托姜静律师作为唯一代理律师,全权处理本次离婚诉讼。
接受委托后,姜静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本案全部核心诉求,将案件拆解为三大核心事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费标准、探视权保障。结合当事人实际收入、家庭现状,姜静律师为当事人制定兼顾情理与法律的整体诉讼方案。在立案筹备阶段,姜静律师规范整理结婚登记材料、子女出生证明、双方分居及感情不和的相关佐证,精准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起草民事起诉状,清晰列明三项核心诉讼请求,逻辑完整、诉求明确,一次性完成立案手续,省去当事人自行跑法院、整理文书的繁琐流程。
针对子女抚养核心争议,姜静律师提前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尊重当事人意愿,在诉状中主动提出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依法支付抚养费的方案,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稳定生活环境。同时重点关注当事人最在意的探视问题,提前做好法律储备,明确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享有法定探望权,对方不得无故阻拦,为后续调解谈判筑牢法理基础。
案件进入法院调解阶段,双方起初在探视时间、频次上分歧较大,女方一度限制男方探望时长。姜静律师全程居中斡旋,一方面向女方释明探视权是法定权利,限制探视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另一方面充分听取双方诉求,提出弹性探视方案,不再硬性固定每周探望时间,约定当事人可随时探望,具体时间、地点、接送方式由双方根据孩子学习生活灵活协商,最大化保障当事人探视子女的自由。
抚养费层面,结合本地生活消费水平、孩子日常开销以及当事人收入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每月固定抚养费标准,按月按时支付直至孩子成年,约定清晰付款日期,避免后续因抚养费支付时间产生纠纷。同时就诉讼费用承担问题与对方协商一致,快速推进调解流程,无需开庭对抗,高效化解家庭矛盾。
最终法院出具正式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跟随女方生活,当事人按月足额支付抚养费;当事人享有随时探视子女的权利,女方全程配合协助。整件案件全程流程顺畅,仅通过一次调解即达成全部合意,大幅缩短维权周期。
本案充分体现姜静律师处理简单离婚案件的专业优势:办案思路温和务实,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婚姻矛盾,避免双方当庭对立激化矛盾;精准把握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同时充分维护委托人的探视合法权益,不机械设置死板探视时间,给予双方灵活协商空间;文书起草、立案、庭审调解全流程一站式代办,降低当事人诉讼时间与精力成本,高效、稳妥地一次性解决离婚、抚养、探视全部家事争议,为无大额财产争议、仅需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离婚当事人提供高效省心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