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是一起依托政务疏通名义实施的重大共同诈骗案件,涉案往来资金四百万元,扣除少量退还款项后实际涉案金额三百余万元,属于司法解释规定“数额特别巨大”范畴,一审法院分别对两名被告人判处十二年、十一年有期徒刑,刑罚较重。上诉人不服一审全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审理程序、罪名定性,委托吴中华、简益平律师作为其二审专职辩护人,全程负责上诉材料撰写、卷宗全面复盘、会见沟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全流程工作,从程序违法、证据瑕疵、民事委托而非刑事诈骗三大核心维度构建完整二审抗辩体系。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D】与同案【被告E】二人相互配合,向从事地产项目开发的被害人谎称二人认识当地市级、县级主要领导,能够通过内部渠道下调地块巨额土地滞纳金;为获取被害人信任,二人私自变造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将原本五千五百万元的滞纳金标准修改为三千五百万元,并以图片形式发送给被害人,刻意制造拥有高层人脉的假象。随后二人以给领导送礼、疏通政务、先行办理不动产证为由,分多次收取被害人现金、转账资金合计四百万元。资金到账后,二人并未对接任何政府工作人员、未推进任何减免手续,全部钱款用于清偿个人巨额外债、日常大额消费,并未投入案涉项目疏通事宜。被害人后续前往政府部门核实,得知滞纳金标准从未变更,且相关证照必须足额缴清滞纳金才可办理,多次要求二人退还钱款,二人仅零星退还二十一万余元,剩余款项长期拖延拒付,被害人最终报案。
侦查机关立案后,调取变造文件、全套银行转账流水、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多名在场证人证言、收条、政府原始会议纪要、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入所体检材料等完整证据链条,两名被告人先后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向基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定二人构成共同诈骗罪,涉案金额数额特别巨大,作出一审判决。上诉人收到判决书后,对案件管辖、取证程序、证据效力、案件基础法律关系均存在重大异议,当即委托吴中华律师团队介入二审程序。
接受委托之后,吴中华律师第一时间开展全套精细化办案工作:第一,完整调取、逐页精读一审全部卷宗、庭审笔录、全部侦查证据、同步录音录像、入所体检报告、行政机关书证,逐条标记卷宗中程序、实体层面全部疑点;第二,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上诉人,细致核对整件事沟通全过程、资金交付背景、政府文件来源、双方借条签署经过、资金分配与使用细节,完整梳理当事人主张的民事委托合作事实;第三,结合卷宗疑点与当事人陈述,起草专业上诉状,系统梳理四大类抗辩理由;第四,二审书面审理阶段,向合议庭提交详尽书面辩护词、证据质证意见、类案参考材料,针对一审裁判全部问题逐一辩驳。
吴中华律师提出完整二审辩护观点:其一,程序存在多处违法,本案犯罪结果地不在一审法院管辖区域,侦查机关无管辖权;侦查机关存在未立案先行侦查行为,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存在缺失、不完整情形,当事人供述系在压力下形成,应当启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予以作废;其二,核心证人证言内容虚假,前后陈述矛盾,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变造政府文件并非上诉人制作,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上诉人存在虚构事实的主观及客观行为;其三,本案基础法律关系属于民事委托合同纠纷,双方存在办事委托合意,上诉人也向项目实际出资人出具书面借条,仅为办事未达成产生债权债务,不具备诈骗罪“非法占有”核心主观要件;其四,一审未区分两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资金占有比例,量刑失衡,即便认定构成犯罪,也应当对上诉人从轻改判。二审合议庭全面审阅卷宗、同步录像、体检记录、吴中华律师提交的全套辩护材料,对全部上诉、辩护观点逐项核查评判。
二、案件总结
本案属于典型“托关系办政务”类重大诈骗案件,实务中民刑边界极易混淆,案件办理难度极高。一方面涉案资金三百余万元,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法定量刑起点十年以上,一审刑期偏重,上诉辩护压力巨大;另一方面案件证据体系庞大,包含书证、电子数据、多名证人、同步录音录像、财务流水数十类材料,程序瑕疵、证据矛盾分散在海量卷宗中,需要律师完整通读全部文书才能挖掘抗辩要点。同时此类案件被害人极易因轻信人脉被骗,司法机关打击力度强,无罪、轻判辩护空间狭窄。
吴中华律师摒弃单一量刑辩护的常规思路,采用“程序抗辩前置,实体定性为核心”的分层辩护策略。先针对管辖、非法取证等程序性违法问题提出异议,从根源动摇证据合法性;再结合借条、委托沟通记录等客观书证,论证双方属于民事委托关系,不具备诈骗犯罪构成要件,完整搭建无罪辩护逻辑,全面覆盖程序、证据、定性、量刑四大上诉突破口,最大限度挖掘当事人可抗辩空间。
二审法院经全面核查全部案卷材料、同步录音录像、入所健康检查记录、全部证人原始笔录后,认定侦查机关办案流程合法,不存在刑讯逼供、超范围管辖、先查后立等违法情形;变造政府文件、多次收取大额资金、钱款私用等事实有多份证据相互印证,上诉人虚构人脉、隐瞒资金用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便二审未实现改判,吴中华律师提出的全部疑点、辩护意见均被合议庭逐一核查、书面回应,完整履行二审辩护人的法定职责,穷尽当事人全部法律救济途径,充分保障上诉人各项诉讼权利。
结合本案提炼法律风险提示:任何以疏通政府领导、变更行政收费、简化审批为名义收取大额资金的行为均存在极高刑事风险,即便签署借条、达成口头委托,只要虚构人脉、将资金用于个人开支,均会被认定诈骗罪。如当事人已卷入同类案件,应当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全面复盘卷宗,从侦查程序、证据效力、犯罪主观要件多角度挖掘辩护要点,通过一审、二审完整流程维护自身合法诉讼权益。
三、律师价值
深耕大额财产犯罪二审上诉业务,精准区分民事委托与刑事诈骗界限。吴中华律师长期办理数额特别巨大诈骗类二审案件,精通诈骗罪四大构成要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事案件地域管辖相关司法解释,精准抓住本案借条、委托沟通记录、侦查程序瑕疵三大核心抗辩抓手,构建完整无罪辩护体系,法律理论功底扎实,对同类案件裁判尺度把握精准。
100%完整复盘全套卷宗,精细化挖掘程序、实体双重抗辩疑点。本案卷宗材料体量巨大,涵盖政府公文、几十份询问笔录、全套银行流水、多时段同步录音录像。吴中华律师逐字逐句通读全部文书,不漏任何一处细节,精准梳理管辖权、同步录像瑕疵、证人证言矛盾、主观故意认定四大维度十余项抗辩事实,每一条辩护意见均有卷宗原文作为客观支撑,说理严谨、证据扎实。
适配二审不开庭审理模式,打造完备书面辩护体系。本案二审不组织开庭,仅实行书面审理,书面材料是影响合议庭评判的唯一载体。吴中华律师针对性撰写上诉状、详尽辩护词、证据质证清单,分层次、分逻辑罗列全部抗辩理由,条理清晰、论据充分,完整向合议庭传递当事人全部合理诉求,弥补无当庭辩论的短板,最大化保障当事人上诉救济权利。
全程人性化闭环法律服务,兼顾当事人与家属需求。自接受二审委托至终审裁定出具,吴中华律师多次赴看守所会见上诉人,细致讲解二审审理规则、证据审查标准、同类案件裁判结果,缓解当事人长期羁押带来的心理压力;定期与家属同步卷宗核查进度、合议庭审查重点、辩护工作推进情况,客观告知案件利弊与风险预判,沟通透明、响应及时,获得当事人及家属充分信任。
延伸商事居间、政务代办类刑事合规服务。依托本案完整办案经验,吴中华律师可为企业经营者、项目投资人提供居间代办、政务疏通类业务刑事风险排查,清晰划分合法民事委托与诈骗犯罪红线;同时针对一审判处十年以上重刑的财产类刑事案件,提供二审上诉、非法证据抗辩、定性争议代理一站式全流程法律服务,完整穷尽当事人司法救济渠道。
四、适用场景
涉案金额巨大、一审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诈骗罪二审上诉专项代理;
民刑交织类财产案件,区分民事委托、居间服务与刑事诈骗的专项辩护;
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辩护业务;
二审不开庭书面审理案件,全套上诉文书、质证材料定制与案件代理;
企业商务居间、政务代办、项目疏通类业务刑事合规咨询与风险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