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多年夫妻矛盾不断累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男方主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对两名婚生子的抚养权进行划分。女方担忧离婚后子女抚养、日常照料、成长保障等多重问题,内心焦虑不安,为维护自身以及孩子的合法权益,委托姜静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全程处理本次离婚纠纷。接受委托后,姜静律师结合家事案件特有的情感属性与法律规定,全程统筹案件处理,从案情梳理、诉求规划、沟通谈判到参与法庭调解全流程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终促成双方和平达成一致调解方案,圆满解决纠纷。
接受委托之初,当事人情绪波动较大,一方面不愿与对方产生激烈对立,担心争吵影响两个孩子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又害怕在抚养权分配中处于弱势,无法保障与孩子稳定相处的权利。姜静律师第一时间开展细致沟通,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完整梳理婚姻经过、两名孩子长期生活照料情况、双方工作与居住条件等关键事实。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未成年人抚养权的裁判标准,向当事人清晰讲解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的核心考量因素,客观分析两种抚养分配方案的利弊,帮助当事人理清自身核心诉求,放弃不切实际的对抗想法,确立以保障孩子稳定成长为核心的维权思路。
结合本案存在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情况,姜静律师预判双方极易因孩子归属产生激烈争执,一旦庭审对抗加剧,不仅会拉长诉讼周期,还会对两个孩子造成心理伤害。为此,姜静律师没有选择单纯走庭审对抗路线,而是制定 “优先调解、温和协商” 的办案策略。在庭前阶段,多次与原告及其代理人沟通,客观陈述女方多年照料子女的实际情况,站在子女成长角度交换双方意见,逐步缩小双方分歧;同时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不断调整沟通方案,平衡男女双方对孩子的陪伴需求。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审判员组织双方当庭调解,姜静律师作为代理人清晰陈述我方全部诉求,有理有据说明女方抚养次子的现实优势,同时主动释放协商诚意,不刻意激化矛盾,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离婚与子女抚养问题。面对原告提出的长子由其独自抚养、自行承担抚养费的方案,姜静律师结合两个孩子年龄、生活习惯综合评估,判断该分配方式能够最大限度保证两个孩子各自拥有稳定、完整的成长环境,不会出现一方疏于照料子女的情况,随即向当事人客观分析方案利弊,协助当事人做出理性选择。
在姜静律师持续、专业的居中协调与法律释明下,原被告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完整离婚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两名婚生子分别由父母二人各自独立抚养,抚养费各自自行承担。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整件纠纷以和平调解方式落幕,无激烈庭审对抗,也避免了漫长诉讼给孩子带来的二次伤害。
本案充分体现姜静律师处理家事案件的独特优势,她不只依靠法律条文处理纠纷,更兼顾未成年人保护与家庭情感,以温和高效的调解思路替代对抗式诉讼,既充分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离婚对子女的负面影响,用专业、有温度的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平稳走出婚姻纠纷,实现法理与情理双向兼顾,为同类多子女离婚案件提供优质维权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