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销售员离职获赔5.3万余元——孙启发律师精准核算工资差额、加班费,劳动仲裁全面胜诉
一、案件背景
申请人系某药房销售员,2021年7月入职,2024年6月被公司劝退后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后,因经济补偿金及多项工资待遇与公司协商未果,遂委托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孙启发律师代理申请劳动仲裁。
二、代理成果
经孙启发律师全面梳理案情、精细核算各项诉求,仲裁委最终裁决:
· 确认劳动关系: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 裁决支持金额:经济补偿金、最低工资差额、带薪年休假工资、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冬季取暖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防暑降温费共计60780.2元,扣除被申请人已发放加班费7200元,被申请人尚应支付53580.2元。
三、本案亮点——体现孙启发律师的专业与负责
(一)分阶段精确核算最低工资差额
孙启发律师并未简单主张全部月份的最低工资差额,而是根据天津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情况,将争议期间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计算:
· 2021年7月至10月:最低工资2050元/月,实际基本工资1500元/月及1800元/月,差额1300元;
· 2021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最低工资2180元/月,实际基本工资1800元/月,24个月差额9120元;
· 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最低工资2320元/月,实际基本工资1800元/月,8个月差额4160元。
合计主张基本工资差额14580元,仲裁委经审查后予以支持。
(二)分时段精细梳理加班费,逐日核验考勤
孙启发律师将近三年的加班费争议划分为四个时间段,分别对应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2050元、2180元、2320元),逐一统计各时段的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天数,并结合考勤表逐日核验申请人实际休假情况,精确计算出应得加班费:
延时加班费(合计13347元):
· 2021年8月—10月:1007元
· 2021年11月—2023年3月:6671元
· 2023年5月—10月:2349元
· 2023年11月—2024年6月:3320元
休息日加班费(合计46362元):
· 2021年8月—10月:4347元
· 2021年11月—2023年3月:20973元
· 2023年5月—10月:8682元
· 2023年11月—2024年6月:12360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合计8123元):
· 2021年8月—10月:1272元
· 2021年11月—2023年3月:3382元
· 2023年5月—10月:2029元
· 2023年11月—2024年6月:1440元
仲裁委最终支持休息日加班费41625.3元、法定节假日加班费7913.1元。
(三)成功抗辩仲裁时效问题
被申请人辩称部分加班费请求已超过一年仲裁时效。孙启发律师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人2024年6月30日离职,2024年7月10日申请仲裁,未超出仲裁时效,该主张获得仲裁委采纳。
(四)全面争取各项法定待遇
除工资和加班费外,孙启发律师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带薪年休假工资2004元、冬季取暖补贴335元、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185元、防暑降温费712.8元,做到了应争尽争,不遗漏任何一项法定权益。
四、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确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最低工资差额、延时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带薪年休假工资、冬季取暖补贴、集中供热补助、防暑降温费等十余项诉求,法律关系复杂、计算琐碎繁重。
孙启发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因案件标的不大而轻视代理工作,而是逐月核对工资发放记录、逐日审查考勤情况、分段适用不同的法定标准,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合法权益。仲裁裁决书支持了绝大部分诉求,充分体现了专业劳动法律师的价值。
孙启发律师 现执业于 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领域,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免责声明:本文案例基于真实劳动仲裁案件整理,当事人及公司信息已做脱敏处理。具体案件结果因案而异,仅供参考,不构成对类似案件结果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