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胜诉,用人单位“撤裁”试图翻案?孙启发律师一审守住胜利果实!
导语
劳动仲裁赢了,用人单位却申请撤裁——劳动者从胜诉方一夜回到原点。面对这手“程序牌”,孙启发律师临危不乱,代理劳动者向法院起诉。更关键的是,孙律师提交了一份火力全开的《代理意见》,从制度未公示、辞退依据不明、到上级“甩锅”等角度层层击破用人单位防线。最终,单位主动求和,法院调解金额与原仲裁裁决分毫不差——用专业把“推倒的胜果”重新立了回来。
案情回顾:裁决→撤裁→起诉
· 仲裁阶段:孙律师代理,赢得有利裁决
劳动者因劳动争议委托孙启发律师提起仲裁。孙律师全面梳理证据、精准适用法律,仲裁委作出裁决,支持了劳动者的主要请求,金额及方案均令当事人满意。劳动者认可裁决,未提起诉讼。
· 突发变故:单位申请撤裁,中院裁定撤销
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令人遗憾的是,中院审查后裁定撤销,劳动者的胜诉结果瞬间失去法律效力,维X陷入极大被动。
· 绝地反击:一份《代理意见》成“胜负手”,法院调解守住成果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孙启发律师迅速代理劳动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而真正扭转战局的关键,是孙律师向法庭提交的一份逻辑严密、火力十足的《代理意见》——直指用人单位辞退行为的五大漏洞。面对这份“刀刀见骨”的意见,用人单位意识到败诉风险,最终主动寻求调解。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调解金额与原仲裁裁决完全一致,劳动者稳稳拿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一切。
孙启发律师《代理意见》核心亮点:五记“重拳”打碎单位防线
这份促成对方调解的《代理意见》,从五个层面彻底动摇了用人单位辞退的合法性基础:
第一拳:直接责任人不出庭?请求法庭认定“违法辞退”!
孙律师指出,原告仅是执行项目经理的指示,超龄人员继续工作系项目经理决定。项目经理2-3天就见一次面,对实情完全知情,却拒不出庭接受质询。孙律师据此请求法庭以用人单位举证不能为由,直接认定违法辞退——这一击打在了单位程序软肋上。
第二拳:失职行为确实有,但绝对够不上“严重”
孙律师坦承劳动者可能存在失职,但话锋一转:决定者是项目经理,原告只是执行指令的一环,上面还有业务部层层审批。项目经理仅“降职”了事,听指令的原告却被“开除”,锅全让一个人背,明显不公——情理结合,极具说服力。
第三拳:无经济损失,“严重”从何谈起?
判断是否“严重”,经济损失是关键指标。孙律师明确指出:本案没有任何经济损失——超龄人员与其他员工工资一样,考勤不一致并未增加支出,所谓的罚款风险也从未发生。没有损失,何来“严重”?逻辑严密,无可辩驳。
第四拳:员工手册从未送达,公示义务没履行!
孙律师犀利指出:用人单位举证的2016年公示记录,彼时劳动者根本未入职。劳动者手中的手册是辞退后从同事处借来的,而每页“确认书”部分均被单位撕走。孙律师当庭出示实物照片,直指单位无法提供劳动者签字的确认书,送达公示义务未完成——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
第五拳:辞退通知不列具体条款,实体程序双违法
辞退通知只写“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却不说违反了哪一条。孙律师指出:这既剥夺了劳动者申辩权(程序违法),也导致缺乏明确认定标准(实体违法),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合法解除要件。连依据哪条都不知道,凭什么辞退?——这一论点直击要害。
额外一击:工资构成擅自变更,固定加班费我们不认!
孙律师还补了一刀:2024年1月单位擅自变更工资构成,将“其他1900元+全勤奖100元”改为“固定加班费1300元+调整工资700元”,未经协商、无原始财务凭证——固定加班费1300元,坚决不认可!
律师结语
仲裁裁决被撤,不代表“满盘皆输”。本案中,孙启发律师用一份掷地有声的《代理意见》,将用人单位的辞退合法性彻底击穿——制度没公示、依据不明确、上级甩锅、无经济损失、工资构成乱改……五重火力之下,单位除了按原裁决标准调解,别无选择。
孙启发律师深耕劳动争议领域,擅长在仲裁、撤裁、诉讼全流程中把握战机。一份足够专业的代理意见,有时比证据本身更具“杀伤力”——因为它让法官看清真相,让对手预见败局。
免责声明:本文案例基于真实办案经历改编,旨在分享法律知识,不构成个案承诺。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