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情简介
申请人罗X与被申请人某服务有限公司因加班工资等劳动报酬事宜产生劳动争议,申请人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该案涉及考勤事实认定、工资构成核算等多项复杂内容,案件事实核查难度较大。被申请人委托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实习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仲裁程序,为用人单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办案团队充分研判案件程序规则,结合案件争议的复杂程度,配合仲裁庭梳理事实核查难点,说明案件需充足时间查明事实的客观必要性。团队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关于审限延长的规定,协助仲裁庭规范履行法定程序。同时,团队利用审限延长的周期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材料,细化庭审抗辩方案,并及时向客户同步程序进展,详细解释审限调整的法律意义与后续安排。
案件结果
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决定,依法延长本案审理期限 15 日。
决定理由:本案案情较为复杂,需充分时间全面查明争议事实;延长审理期限符合法定条件与程序要求,有利于保障案件审理质量,充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后续出现其他法定情形需调整审理期限,以仲裁委另行出具的书面决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