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孙伟伟代理的一起涉卖淫类刑事案件取得关键辩护成果。本案当事人侦查阶段被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并被初步认定为组织领导者,因涉案金额大、涉及人数多,依法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在侦查阶段办案机关坚持定性、取保无望的局面下,孙伟伟律师紧抓审查批捕关键节点,围绕 “管理控制” 核心要件精准论证罪名边界,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依法被取保候审。
被控组织卖淫主犯 十年以上量刑风险下取保无望
本案当事人因涉卖淫类违法活动被公安机关抓获,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侦查机关经初步侦查认为,当事人系涉案团伙的组织领导者,统筹对接客源、人员调度与资金结算,涉案人数众多、非法获利数额巨大,已达到 “情节严重” 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3 号)第二条规定,组织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或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属 “情节严重”,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由于涉黄案件系社会治安重点整治领域,且侦查阶段已形成组织卖淫的初步定性,办案单位明确告知家属本案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在 30 天刑事拘留期限内,孙伟伟律师多次与办案人员沟通交换意见,但办案机关始终坚持组织卖淫罪的定性立场。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后,当事人面临被正式逮捕、后续按重罪追诉的严峻风险,家属在多方咨询无果后,委托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的孙伟伟律师全力攻坚。
多次会见拆解运作模式 直指组织卖淫核心要件缺失
接受委托后,孙伟伟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围绕人员架构、合作模式、结算规则、权责划分等核心问题逐笔核实,完整还原了涉案业务的真实运作逻辑。结合《司法解释》第一条 “组织卖淫的核心是对卖淫人员及卖淫活动实施管理、控制” 的认定标准,孙伟伟律师判断,本案表面看似具备组织特征,实则缺乏组织卖淫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依法不应认定为组织卖淫罪,而更符合介绍卖淫罪的行为特征。
经过系统梳理与法律研判,孙伟伟律师提炼出四大核心辩护要点,从根本上动摇组织卖淫的定性基础:
其一,各方为松散合作关系,无管理与支配属性。当事人与卖淫人员、键盘手之间均为平等合作,不存在招募、雇佣、考勤、制度约束等管理行为;键盘手同时对接多个合作方,并非专属为当事人服务;卖淫人员对是否接单、接单时间拥有完全自主决定权,来去自由,不存在人身依附性与服从关系,完全不符合组织卖淫罪 “管理、控制他人卖淫” 的核心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其二,统一结算仅为便利安排,不具备组织管理属性。嫖资虽由当事人统一统计后支付,但结算周期极短,本质是基于当事人与卖淫人员多年好友的信任关系,为简化对账流程而采取的便利方式,并非基于管理者地位对收益进行统一分配,不能仅凭资金过账就推定具有组织性。
其三,配套接送人员独立对接,当事人无统筹控制权。涉案负责接送卖淫人员的骑手,均由卖淫人员自行联系、自行支付佣金,骑手的调度、费用、管理均与当事人无任何关联,进一步印证当事人并未对整个卖淫活动实施全流程组织管控。
其四,行为仅为信息中转,地位作用与获利模式符合介绍特征。当事人仅负责将键盘手发来的订单信息转发给卖淫人员,既无服务定价权,也无项目决定权,收取的佣金比例较低,行为本质是在嫖客与卖淫人员之间牵线搭桥的中介撮合,完全符合介绍卖淫罪的行为特征。
批捕环节全力攻坚 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出不捕决定
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后,孙伟伟律师第一时间提交《关于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法律意见书》,系统全面地论证了本案定性存在的重大偏差。意见书从组织卖淫罪的立法本意与司法解释认定标准出发,逐项对比本案行为模式,阐明本案缺乏 “管理、控制” 这一核心构成要件,以组织卖淫罪定性属于适用法律不当,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时结合当事人的情节与社会危险性,说明其不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
提交书面意见后,孙伟伟律师主动对接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辩护思路,就组织卖淫与介绍卖淫的罪名边界、管理控制的司法认定标准等专业问题深入交换意见,推动检察机关全面审查案件定性、准确适用法律。
经过检察机关全面审查,辩护意见最终得到采纳。检察机关认为,本案认定当事人构成组织卖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当事人在被羁押第三十七天成功恢复人身自由。
据了解,孙伟伟律师现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同时担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持有高级企业合规师资质,深耕刑事辩护领域 8 年,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 500 件。其尤其擅长疑难案件的定性辩护,能够精准把握此罪与彼罪的法律边界,多次在重罪指控案件中实现定性降格、取保撤案等优质辩护效果。其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一文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专业能力广受业界与当事人认可。
“涉黄案件应当依法严厉打击,但严打不等于拔高定性。组织卖淫与介绍卖淫的本质区别,就在于有没有管理与控制。作为辩护律师,必须守住罪刑法定的底线,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承担与其行为相匹配的法律责任。” 孙伟伟律师表示。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展现了其扎实的刑法理论功底与精准的法律适用能力,更体现了专业刑事律师在审查批捕关键环节的核心辩护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