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行为人此前曾偷渡出境务工,后续滞留境外某诈骗园区,长期参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该诈骗团伙组织架构完整,分工明确,专门面向国内人员实施诈骗。
20XX年X月至X月期间,行为人在境外窝点内,使用化名,在各类网络聊天软件上虚构军人身份,以此博取国内单身女性信任,逐步诱导被害人转账投资,实施电信诈骗行为。经查,行为人在境外诈骗窝点连续工作时长超过三十日,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该情形已构成诈骗罪且情节严重。
案发后,行为人主动从边境口岸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全部违法犯罪行为,庭审中当庭自愿认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另查明,行为人此前仅因吸食毒品被处以行政处罚,无其他刑事犯罪记录,属于刑事意义上的初犯。
公诉机关审查全案后,结合案件性质、涉案情节,初期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至三千元。
王兴卫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本案一审辩护人。庭审中围绕自首、犯罪未遂、初犯、家庭困难等多项情节发表完整辩护意见,公诉机关参考辩护观点调整量刑建议,法院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及量刑情节作出最终判决。
二、案件难点
1. 案件属于重点打击范畴,整体量刑从严
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是当前司法机关、公安机关重点整治的犯罪类型,社会危害性大、受害群体范围广,裁判尺度整体偏严,即便具备从宽情节,想要大幅下调刑期也存在较大难度。
2. 入罪标准已完全达成,量刑基准固定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在境外诈骗窝点停留、从事诈骗活动累计三十日以上,即可直接认定为诈骗罪“情节严重”,本案中行为人涉案时长远超标准,法定量刑区间被固定,客观上压缩了辩护空间。
3. 犯罪形态认定存在争议,说理要求高
当事人供述自身全程参与话术培训、线上聊天,但并未实际骗取任何财物,主张构成犯罪未遂。该观点需要结合全案证据、境外诈骗的运作模式、司法裁判规则进行详细论证,说理难度较高,能否被法庭采纳存在不确定性。
4. 全案证据链条完整,无定性抗辩空间
本案侦查机关依法固定了户籍信息、出入境记录、到案经过、行政处罚决定书、多名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辨认笔录等全套证据,案件事实清晰、罪名认定证据确凿,无法开展无罪、改变罪名等抗辩,仅能聚焦量刑部分开展工作。
5. 多重情节叠加,需区分适用优先级
本案同时存在自首、未遂、初犯、认罪认罚、家庭经济困难等多个从宽情节,同时有吸毒行政处罚这一劣迹,需要在辩护中合理取舍、主次分明,避免因情节堆砌导致观点乏力。
三、办案经过
1. 全面细致阅卷,梳理全部案件要素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完整查阅本案全部侦查卷宗、审查起诉材料、公诉机关起诉书、全部证据材料。
一是梳理时间线,核实行为人偷渡出境时间、进入诈骗窝点时间、具体工作内容、在境外停留总时长、主动投案的时间与流程;
二是核对证据细节,逐一查看证人证言、讯问笔录、辨认材料,确认行为人是否实际取得诈骗赃款,固定“未获利”的相关线索;
三是核查前科材料,区分吸毒行政处罚与刑事前科的差异,明确当事人属于刑事初犯;
四是整理涉案法律条文,吃透境外电信诈骗、情节严重、犯罪未遂、自首相关司法解释与同类案件裁判尺度,为辩护打下法理基础。
2. 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细节并开展法律疏导
我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逐项核实案件关键细节:详细询问其偷渡出境、前往诈骗窝点的原因,日常工作模式、聊天话术、接触的被害人情况,确认其确实未成功骗取财物;同时了解主动投案的思想转变过程、归案后的认罪态度。
结合案情向当事人逐条讲解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情节严重”的认定依据,以及自首、犯罪未遂、认罪认罚、初犯对应的法律后果;针对其过往吸毒劣迹作出法律解读,告知该情节的影响范围。同时安抚当事人情绪,结合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现状,梳理可用于量刑的酌定情节,指导其庭审中的陈述、应答规范,引导当事人始终保持真诚悔罪的态度。
3. 深度研判,制定完整辩护策略
结合卷宗证据、会见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罪名无异议、全力争取从轻/减轻量刑的核心辩护方案:
(1)定性层面: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罪罪名及基本犯罪事实,不做无罪、变更罪名等无效抗辩;
(2)核心法定情节:重点主张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同时结合其未实际骗取财物的事实,主张成立犯罪未遂;
(3)酌定情节:强调当事人系刑事初犯,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4)整体目标:请求法庭综合全部从宽情节,在公诉机关原有量刑区间基础上大幅降刑,降低罚金数额。
4. 撰写专业辩护文书,整理佐证材料
根据阅卷与会见成果,撰写逻辑完整、法理详实的一审辩护词,分层次阐述各项从宽情节、对应法律依据,并结合境外诈骗窝点的运作特点展开论述。
同时将到案经过、无前科证明、家庭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整理成册,作为附件一并提交至审理法院与公诉人,强化辩点支撑。
5. 出庭参与庭审,当庭发表辩护意见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举证、质证环节,我结合证据对案件细节进行补充说明;法庭辩论阶段,依次完整阐述自首、犯罪未遂、初犯、认罪认罚、家庭困难五大辩点,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说明当事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程度,恳请法庭充分考量,作出宽大处理。
6. 庭后沟通跟进,持续对接案件进展
庭审结束后,我主动与承办法官、出庭公诉人沟通交流,补充说明案件细节与辩护观点。公诉机关参考庭审意见,主动调整了量刑建议。我持续跟进案件审理流程,等待最终判决结果。
四、案件结果
1. 法院审理查明:行为人在境外诈骗窝点从事诈骗活动时长超三十日,诈骗罪罪名成立,依法认定为情节严重;
2. 法庭全面审查辩护意见,依法采纳自首、当庭认罪认罚、刑事初犯等核心辩护观点;结合全案事实、行为危害性、当事人悔罪态度综合裁量;
3. 最终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罚金已当庭缴纳);
4. 判决明确刑期折抵规则,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期限依法予以扣减。
五、律师价值
1. 精准锁定核心法定减轻情节
通过完整阅卷与会见,明确当事人主动边境投案、如实供述的行为构成自首,这是本案实现大幅降刑的核心突破口,依法为当事人争取到减轻处罚的法定空间。
2. 分层梳理情节,辩护逻辑清晰
区分法定情节(自首、未遂)与酌定情节(初犯、认罪认罚、家庭困难),同时合理区分行政处罚劣迹与刑事前科,既不回避瑕疵,又重点突出从宽事由,辩护层次分明、说服力强。
3. 有效推动量刑建议调整
庭审中充分的说理获得公诉机关认可,促使公诉机关主动下调原有量刑区间,为法院最终轻判奠定重要基础。
4. 全流程精细化服务
从阅卷、证据梳理、会见沟通、文书撰写到庭审辩论、庭后跟进,全流程严格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履职,完整保障当事人举证、质证、辩护、陈述等各项法定诉讼权利。
5. 兼顾法理与情理
在法律框架内,结合当事人家庭实际困难、主观恶性较小等情理因素补充论述,让裁判结果更加公允。
六、适用场景
1. 行为人滞留境外诈骗窝点,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刑事一审案件;
2. 涉案时长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当事人主动投案构成自首的诈骗案件;
3. 存在“未获利、犯罪未遂”争议,需要专项法律论证的侵财类犯罪;
4. 当事人有行政劣迹但无刑事前科,自愿认罪认罚的网络诈骗案件;
5. 普通程序审理,希望依托多重情节争取大幅从轻处罚的刑事案件。
七、案件总结
本案是典型的境外电信诈骗案件,此类案件是司法严打重点,且涉案时长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天然存在量刑压力。
接受委托后,王兴卫律师全面核查全案证据、深挖案件细节,将自首作为核心辩护要点,同时结合初犯、认罪认罚、未获利、家庭困难等多项情节构建完整辩护体系。庭审中专业、充分的辩护意见被公诉机关与法庭采纳,不仅促成量刑建议下调,最终也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的判决结果。
本人长期深耕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犯罪类案件,熟悉此类案件的司法解释、裁判尺度与办案思路,擅长从卷宗和案件细节中挖掘各类从宽情节。坚持务实辩护原则,在法律框架内,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