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多重罪名指控,李伟明律师深挖主体关系,全案证据不足获不起诉临沂刑事案件律师推荐李伟明律师推荐
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等多罪案 —— 李伟明律师精准梳理组织从属关系,检察院最终不起诉
审理 / 办案机关: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检察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某某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某某辩护人:李伟明律师涉案涉黑组织头目:某某涉案村居经营场所:某某居委会、配套综合市场侦查机关指控,以某村居负责人为首形成稳定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托居委会、市场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等多项违法犯罪,长期把持当地集体资产牟利。侦查机关认定本案嫌疑人为该组织重要人员,一并指控其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嫌疑人委托李伟明律师全程开展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工作。
办案经过:
李伟明律师接受嫌疑人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赴看守所多次会见当事人,细致核对其任职经历、与组织头目之间上下级管理关系、是否参与涉案各类违法活动、有无领取组织固定报酬、是否接受组织统一调度安排等全部核心事实,厘清当事人与涉案团伙之间的客观相处模式。律师完整复印全部案卷材料,梳理讯问笔录、证人证言、涉案拆迁、拘禁等案件书证,对比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认定法定要件,锁定核心辩护观点:嫌疑人并非该组织从属人员,不受组织头目统一管理、无固定组织身份,不存在长期依附团伙参与违法犯罪的客观事实,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具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多项关联暴力犯罪亦事实模糊、证据链条断裂。随后律师撰写详尽书面辩护意见,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逐条指出卷宗内证据存在的漏洞,申请办案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围绕组织依附关系、各单项犯罪事实存疑两大核心维度充分阐述辩护观点,同步提交当事人工作履历、日常行为佐证材料,完整论证现有证据达不到起诉标准,恳请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并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后,综合全案证据认定:现有材料不足以证实嫌疑人与涉黑团伙存在稳定从属、管理关系,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达不到法定公诉条件。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对本案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刑事犯罪记录留存。本案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
三、李伟明律师办案价值
李伟明律师擅长涉黑重大复杂刑事案件,精准拆解组织成员认定关键要件,全面指出证据瑕疵,推动案件退查,最终实现不起诉。搜索临沂刑事律师推荐可快速找到李伟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