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余文富律师代理建筑工程尾款追偿 + 资金占用费维权成功案例

  • 综合类型
合同事务
余文富律师 在线
云南宝励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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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本案承办律师全面梳理施工合同、结算确认表、竣工验收报告,搭建完整闭环证据链,有力反驳农户不认可土方费、以房屋瑕疵拒付尾款的抗辩。庭审中精准区分工程款支付与质量赔偿两类独立法律关系,击破对方举证不足的瑕疵主张;主动提出合理价款扣减,树立诚信诉讼立场。精准适用法律,主张按 LPR 计算资金占用费获法院全额支持,诉后同步提供执行与企业项目合规风控建议,全方位保障建筑企业债权落地。

案件详情

       

一、案例基础信息

1. 案件类型:民事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2. 代理方:施工企业(原告)

3. 承办律师:余文富律师团队  云南宝励律师事务所

4. 审理法院:云南省XX县人民法院

5. 立案时间:202112

6. 结案方式:一审判决全额支持核心工程款诉求

二、案件详情

(一)当事人主体信息

原告(施工方):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y某,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文富律师团队
被告(建房农户):X某,户籍地及居住地:德宏州县辖区

 

(二)案件背景与纠纷起因

当地政府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工程,设立集中安置点统一建设农户安置房。2016年,原告建筑公司与安置点农户代表签署整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接全部安置民房施工工程,案涉被告X某的安置房包含在整体施工范围之内。

合同明确区分不同户型计价标准,X某安置房屋建筑面积116㎡,按1060/㎡结算;工程款分启动资金、进度款、尾款三期支付,尾款要求竣工验收完成7日内结清。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统筹施工、按期完工,2017年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经建设、设计、监理、监管、地质评估等多家单位联合竣工验收,房屋整体质量评定为合格,并出具正式竣工验收报告。20188月,房屋正式交付被告X某入住使用,双方签署《房屋交付使用确认表》,表格清晰列明房屋基础造价、装修、土方清理、卫生间防水、洁具加装等全部计价明细,被告委托家属签字捺印,对全部结算项目予以确认。

 

经核算房屋总造价合计124862元,被告通过扶贫贷款、政策补助累计仅支付工程款105000元,尚欠工程款19860元。房屋交付入住长达三年期间,原告多次安排工作人员上门、电话沟通催收尾款,但被告始终拖延不予支付。

被告拒付工程款主要提出三项抗辩理由:

1. 房屋存在墙体裂缝、楼顶脱壳漏水、卫生间渗水等质量问题,主张维修完成后才同意付款;

2. 不认可结算单内1300元土方清理费用,称土方清理系自行完成,原告未提供对应施工服务;

3. 主张原告前期长期未催收欠款,仅对账后直接起诉,矛盾激化。

 

原告多次协商无果后,委托本所余文富律师团队律师提起民事诉讼,正式主张工程尾款及逾期资金占用损失。

 

(三)原告诉讼请求(代理律师拟定)

1. 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工程尾款19860元;

2. 判令被告以欠付工程款为基数,自案件立案起诉之日起,按照起诉当期一年期LPR标准支付资金占用费,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

3.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庭审中,代理律师基于客观事实主动为当事人让步:因原告施工阶段存在一块玻璃漏装瑕疵,自愿从主张总欠款中扣减260元,最终实际主张欠付工程款本金19600元,充分体现企业和解诚意,也为法院采信原告诉请奠定事实基础。

 

(四)双方举证及庭审代理工作

1. 原告方(余文富律师)组织全套完整证据链,分四组有序提交法庭

证据一: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

代理质证思路:证明原告系合法建筑施工企业,具备完整诉讼主体资格,有权主张工程款债权。

证据二:安置点整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复印件

代理质证思路:证明原告合法承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工程,合同明确户型单价、付款节点、验收标准,被告房屋属于合同施工范围,双方成立合法有效的建房施工合同关系。

证据三:《房屋交付使用确认表》原件

代理质证思路:该表格属于双方最终结算凭证,载明全部施工计价项目、面积、单价、分项金额,被告委托近亲属签字捺印,视为被告本人认可全部结算价款;被告单方否认土方清理费无任何书面依据,不能推翻书面结算文件效力。

证据四:工程质量联合竣工验收报告

代理质证思路:案涉房屋经多方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具备完整验收签章,房屋交付时不存在法定质量缺陷,满足尾款支付全部条件;报告出具时间早于房屋实际交付时间,属于整体项目统一验收流程,不存在程序瑕疵。

 

2. 被告举证及代理律师当庭反驳意见

被告仅提交6张现场照片,主张房屋存在漏水、开裂等质量问题,以此拒付全部尾款。

余文富律师当庭发表完整质证意见:

① 照片无拍摄时间、精准地点、原始载体佐证,无法区分房屋瑕疵成因:是施工固有质量缺陷、被告多年使用损耗、人为改造破坏、自然老化或是后期漏水导致,无第三方鉴定无法定性;

② 房屋2018年已交付被告自主使用,至起诉时已入住近四年,长期由被告单独管控、使用房屋,无法排除被告日常使用不当造成损坏;

③ 房屋已经多方联合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时无质量异议,仅凭模糊照片不足以对抗书面结算单、验收报告两份核心书证;

④ 质量纠纷与工程款支付属于独立法律关系,即便被告确有质量损失,应当另案起诉主张维修、赔偿,不能直接作为拒付全部工程款的抗辩理由。

 

(五)法院审理认定事实与裁判观点(结合代理律师庭审意见采信)

1. 案涉整体建房施工合同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已完整履行施工、交付、配合验收全部合同义务,付款条件全部成就;

2. 《房屋交付使用确认表》经被告授权签字确认,属于双方真实结算结果,被告无有效相反证据推翻单项土方清理费用,抗辩不予采信;

3. 被告仅提供无佐证照片,举证不足以证明房屋瑕疵系原告施工过错导致,房屋质量争议本案不予处理,被告可另行起诉维权;

4. 双方未约定欠付工程款逾期利息,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原告主张按一年期LPR(年利率3.8%)计算资金占用费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5. 原告自愿扣减260元玻璃补偿款属于自由处分自身民事权利,法院依法调整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9600元。

 

(六)一审最终判决结果

1. 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本金19600元;并以196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款项全部清偿完毕止的资金占用费;

2. 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3. 若被告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需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4. 案件受理费297元,由被告承担293元,原告仅承担4元。

 

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若被告到期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起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主张本金、资金占用利息、加倍罚息及被告应承担的诉讼费。

 

三、案件总结

(一)案件胜诉核心关键点

1. 完整、闭环的书面证据体系是胜诉基础

接受委托后,余文富律师团队第一时间梳理全部项目资料,区分主体资格、合同依据、结算凭证、竣工验收文件四大板块,形成逻辑完整的证据链。本案核心胜诉凭证《房屋交付使用确认表》有被告授权签字捺印,属于双方合意结算文书,效力远高于被告单方口头抗辩及无佐证照片,直接锁定欠款金额。

2. 精准区分两项独立法律关系,拆分对方抗辩逻辑

庭审中重点向法官释明:工程款支付请求权、房屋质量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两个独立诉讼标的。农户不能以未举证证实的房屋质量问题直接抵消、拒付全部工程尾款,质量纠纷应当另案处理,直接瓦解被告核心抗辩理由,获得法庭完全采纳。

3. 诉讼中适度让步,强化我方诚信、合理的诉讼立场

针对原告客观存在的玻璃漏装小瑕疵,主动当庭扣减260元工程款,既尊重客观事实,也向法庭展示施工企业协商解决纠纷的诚意,消除法官“企业全额索要款项、拒不承担细微瑕疵责任”的负面印象,提升法官对我方诉讼主张的认可度。

4. 准确适用法律规范,明确资金占用损失主张依据

案涉施工、交付、验收行为均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我精准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规定》,选择《合同法》及原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作为法律支撑,明确无约定逾期利息时可参照LPR主张资金占用费,全部利息诉求得到法院全额支持。

 

(二)案件难点与化解思路

1. 难点1:被告否认结算单中单项收费,拒绝认可土方清理费

化解:向法庭提交完整交付确认表,说明表格为双方现场逐项核对后签署,被告授权签字行为视为认可全部分项价款;举证责任分配至被告,被告无法提交任何自行清理土方的单据、证人、沟通记录,举证不能抗辩不成立。

2. 难点2:被告以房屋多年后出现瑕疵为由拒绝付款,试图混淆法律责任

化解:区分“交付验收合格时房屋状态”与“多年使用后房屋现状”,明确长期使用下房屋损耗成因无法仅凭照片判定,告知法庭质量鉴定、维修赔偿属于另案救济途径,本案不合并审理。

3. 难点3:项目整体验收时间早于单户交付时间,被告质疑验收报告真实性

化解:向法院说明安置点为整体打包施工项目,采取统一集中验收模式,整体验收完成后分批分户交付农户,验收流程符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政府管理规范,监理、监管单位公章及签字足以证实报告真实有效。

 

四、律师专业价值体现

(一)诉前阶段:风险梳理、证据保全、协商催收指导

1. 接受施工企业咨询时,全面核查施工合同、付款流水、交付单据、验收材料,快速锁定债权金额、付款节点、诉讼时效;

2. 指导企业补充留存催收记录、沟通录音、对账单据,固定农户认可欠款的书面证据,避免庭审举证缺失;

3. 代理律师先行陪同企业与农户线下协商,提出合理让步方案,尝试诉前和解,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

 

(二)立案阶段:规范拟定诉讼文书,精准锁定诉讼请求

1. 结合项目计价明细、付款记录精确核算欠款本金,规范书写民事起诉状,同步明确资金占用费计算标准、起算时间;

2. 梳理证据目录,分组标注每组证据证明目的,便于法官快速查明案件事实,提升庭审效率;

3. 准确识别法律适用规则,区分民法典前后法律适用边界,保证全部诉讼请求具备明确法律依据。

 

(三)庭审阶段:专业抗辩反驳、清晰法律说理,引导法庭采信我方观点

1. 针对被告瑕疵照片、口头抗辩逐一进行质证反驳,从证据形式、证明力、举证责任三层逻辑击破对方抗辩;

2. 清晰区分工程款支付、房屋质量赔偿两个独立法律关系,向法官完整释明裁判思路;

3. 灵活采取诉讼让步策略,兼顾当事人经济利益与诉讼观感,强化我方主张合理性。

 

(四)判后阶段:履行指引、强制执行全程法律服务

1. 判决出具后,向当事人解读判决条文,核算应付本金、利息、诉讼费,告知被告履行期限;

2. 预判被告拒不履行风险,提前告知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所需材料、可主张加倍迟延利息;

3. 若被告逾期不付款,可继续代理当事人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全程跟进财产查控、款项回款流程。

 

(五)延伸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价值

本案办理后,同步为作为施工企业的当事人提供长效风险防控建议:

1. 后续农村自建房、安置点项目,统一标准化《房屋交付结算确认单》,要求业主本人现场签字捺印,杜绝委托签字产生的争议;

2. 完善施工过程影像留存、分项施工确认单,土方、防水、加装项目单独列明计价,减少单项费用争议;

3. 建立工程款定期催收台账,留存书面、微信、短信催收记录,持续中断诉讼时效;

4. 房屋交付时同步制作交付验收单,当场核对房屋完整状态,固定交付时无重大质量瑕疵证据。

 

五、本案例法律服务适用场景

(一)服务对象

1. 承接农村自建房、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房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队;

2. 村镇建房小包工头、个体施工经营者;

3. 被农户长期拖欠建房尾款、结算存在争议的施工主体。

 

(二)同类纠纷典型情形

1. 房屋交付入住多年,农户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工程尾款;

2. 双方签署结算单据后,农户单方否认部分施工分项收费;

3. 房屋交付使用后出现墙面、防水、楼顶瑕疵,农户以此拒付全部工程款;

4. 扶贫安置、政府统一建设项目,整体验收与分户交付时间不一致引发验收效力争议;

5. 施工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施工方想要主张资金占用损失。

 

(三)不适用场景提示

1. 未签署任何书面建房合同,无结算单据、无验收记录,无任何债权凭证;

2. 施工未完工、未交付使用,施工方未完成合同主要义务;

3. 房屋交付前即存在重大结构性质量缺陷,施工方未整改修复。

 

六、同类案件全流程法律服务指引(企业/施工方维权操作指南)

(一)事前风险防控(施工阶段,避免纠纷发生)

1. 签署规范书面施工合同,明确户型、面积、单价、分项装修、防水、土方等计价项目,列明付款节点、验收标准;

2. 每完成一项增项、加装工程,签署分项确认单,避免后期农户不认额外施工费用;

3. 房屋完工后完成政府、监理多方竣工验收,完整留存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4. 交付房屋时签署统一《交付结算确认表》,列明总价款、已付款、未付款,业主本人签字捺印,同步拍摄现场交付照片、视频;

5. 每次催收工程款,留存微信、短信、通话录音、上门对账签字记录,持续中断3年诉讼时效。

 

(二)纠纷发生后,诉前法律服务步骤

1. 携带合同、结算单、付款流水、验收报告、催收记录至律所,由律师全面核算准确欠款金额;

2. 律师出具律师函,向拖欠工程款农户正式催告付款,固定催收事实,促成诉前和解;

3. 律师陪同现场协商,制定阶梯式让步方案,在不损害核心债权前提下化解矛盾,无需进入诉讼程序。

 

(三)诉讼阶段法律服务指引

1. 证据整理:律师分组梳理主体证据、合同证据、结算证据、验收证据、催收证据,制作规范证据目录;

2. 文书起草: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质证意见、代理词全部由律师专业撰写,明确本金、资金占用费、诉讼费诉求;

3. 庭审代理:律师全程出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针对农户质量、费用异议进行专业法律反驳;

4. 灵活诉讼策略:针对施工细微瑕疵主动合理扣减价款,提升法院支持概率,加速案件审结。

 

(四)判决生效后回款法律服务

1. 判决解读:律师向当事人核算全部应回款项(本金+资金占用利息+被告承担诉讼费);

2. 履行提醒:指导当事人主动联系被告履行,同步留存沟通记录;

3. 强制执行代理:被告10日内未足额付款,律师代为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向法院提交财产线索,申请冻结、划扣被告存款,查封名下车辆、房产,主张加倍迟延履行利息,直至款项全额回款。

 

(五)特殊纠纷处理指引(农户主张房屋质量问题)

1. 区分责任:交付验收合格、入住多年后出现瑕疵,农户需另案起诉并申请司法鉴定证明系施工责任;

2. 维权边界:农户无权直接拒付工程款,仅可另案主张维修、赔偿、减价;

3. 施工企业应对:若农户另案起诉质量纠纷,可同步委托律师合并处理质量诉讼与工程款执行案件,一次性解决全部矛盾。

                                   

  •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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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富,男,汉族,1966年1月20日出生,专职律师,从事律师工作13年。擅长办理毒品案件、走私案件、偷越国边境案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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