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辩护:广州杜剑荣律师实现缓刑最优结果
一、案件简介
被告人LX委托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杜剑荣律师担任其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的辩护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XX年X月起,A某在广州荔湾、越秀一带销售假冒X鱼、阿XX斯、耐X、乔X、新X等注册商标的鞋子,雇佣LX负责仓库管理与发货;已销售金额XXX元,现场查获假冒鞋子XXX双,货值XXX元,二人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属共同犯罪且有其他严重情节。LX于20XX年X月X日被羁押,后取保候审,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违法所得XXX元。
二、律师辩护要点
杜剑荣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核实证据、会见当事人,精准锁定从轻、从宽情节,提出罪轻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核心要点如下:
地位作用轻:LX系受雇佣从事仓库管理、发货等辅助工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认定为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未得逞减责:现场查获的假冒商品尚未实际销售,属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认罪悔罪彻底: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明确,依法可从宽处理。
积极退赃: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XXX元,降低社会危害,体现改过自新意愿。
社会危险性低:本案非暴力犯罪,LX主观恶性较小、无前科劣迹,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上述辩护意见逻辑清晰、依据充分,全部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采纳。
三、法院判决结果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XX)粤XX刑初XX号刑事判决书判决:
被告人LX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元(罚金已预缴);
扣押的假冒商品、作案工具手机予以没收;退出的违法所得XXX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LX未被收监执行,依法适用社区矫正,最大限度保留正常工作与生活条件。
四、杜剑荣律师辩护价值
精准定性量刑:快速厘清从犯、未遂、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关键从轻情节,为法院裁判提供扎实法律依据,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实现最优结果:在涉案金额大、查获货值高的情况下,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避免实刑监禁,兼顾法律惩戒与人文关怀。
程序与实体并重:全程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协助退赃退赔,促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专业高效务实:依托全国优秀律所平台,以成熟刑辩经验直击案件核心,用严谨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是知识产权类刑事犯罪的优质辩护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