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处置车辆融资租赁纠纷,广州杜剑荣律师帮助企业追回全部拖欠租金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号(20XX)粤X民初X号,由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A公司(原告)委托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杜剑荣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处理本次维权诉讼。
20XX年X月X日,原告与被告YX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业务)》,双方约定以售后回租形式开展车辆融资租赁合作,租赁标的为东风XXXX款运营型车辆(车架号:XXX),融资总额XXX元,租赁期限36个月,每期租金XXX元。同时双方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被告将案涉车辆办理抵押登记,为全部债务提供担保。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完成放款、车辆交付等全部合同义务,被告正常支付多期租金。自20XX年X月X日起,被告仅偿还XX元租金后便长期拖欠款项,经原告多次催收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其逾期行为已达到合同约定的严重违约标准。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多项诉求: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租金XX元;以该金额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自20XX年X月X日起的逾期利息;支付违约金XX元;确认原告对案涉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承担律师费XX元、保全担保费XX元以及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告送达诉讼材料,文书遭退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最终采取缺席审理方式办结本案。
二、律师辩护经过
接受委托后,杜剑荣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案证据材料,完整整合《销售合同》《融资租赁申请表》《融资租赁合同》《抵押合同》、租金支付表、车辆交接单、转账凭证、还款明细、律师费发票及担保相关单据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夯实案件事实基础。
庭审阶段,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杜剑荣律师明确主张:案涉融资租赁合同、抵押合同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已全面履行放款、交付租赁物等合同义务,被告长期拖欠租金,已构成根本违约,按照合同约定,原告有权宣布剩余租金加速到期,并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同时,案涉车辆已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原告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律师费属于合同明确约定的维权费用,且已实际支出,理应由违约方承担。针对保全担保费,律师也如实陈述相关事实,交由法院依法裁判。全程举证逻辑清晰、诉求依据充分,充分阐述了原告的各项诉讼主张。
三、判决结果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全面支持原告核心诉讼请求:
被告YX于判决生效七日内,向原告支付剩余租金XX元,并以该款项为基数,自20XX年X月X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逾期利息至款项实际清偿完毕之日;
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XX元;
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XX元;
原告可对案涉抵押车辆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承担XX元保全担保费的诉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X元、财产保全费X元,均由被告YX负担。
四、律师价值
证据系统化梳理,筑牢胜诉根基:律师全面收集、整理租赁合同、抵押登记、资金流水、费用凭证等证据,构建闭环证据链,清晰还原案件事实,为法院裁判提供扎实依据。
精准适用法律与合同约定:紧扣融资租赁合同、抵押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合同条款,明确违约认定、费用承担、抵押权效力等核心问题,各项诉求主张合法有据。
高效应对缺席审理场景:面对被告拒不到庭的情况,专业完成庭审陈述与举证工作,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顺利实现,帮助企业成功追回欠款、落实担保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