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本案系典型的涉税刑事犯罪案件。被告 AXX因同类涉税犯罪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又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立案侦查。
经查,被告 A 实际关联多家石化类企业,在无真实货物交易、不存在实际经营往来的前提下,经他人居间介绍,向多家物流企业开具品名为液化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发票数量较多,对应税款达百余万元,所有发票均被受票企业用于进项税额抵扣,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案发后,公安机关结合税务稽查结论、企业工商及税务资料、发票领用记录、银行流水、资金回流轨迹、证人证言、同案人员供述等完整证据链条,依法将被告 A 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诉机关审查后,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 A 涉案金额较大,应当依法从重惩处。
庭审过程中,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其一,被告 A 及辩护方主张,被告 A 并非涉案企业实际控制人,仅受他人安排从事领取发票、邮寄票据、协助转账等辅助性工作,主观恶性较低;其二,本案存在他人诱骗被告顶罪、虚假供述的情形,现有证据无法完整证实被告主导实施犯罪;其三,案件下游受票企业已主动补缴全部抵扣税款,国家税款损失已全部挽回,具备法定从轻情节;同时辩护方提出被告到案后如实陈述参与事实,构成坦白,希望法院综合全案予以宽缓处理。控辩双方围绕主体身份、犯罪地位、量刑情节等展开激烈辩论。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全面核查全部证据、梳理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作出一审判决:
1. 定罪认定:法院认定,被告 A 在明知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参与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涉案税款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是否为企业实际控制人,不影响本罪的定性。
2. 量刑考量:法院采纳辩护方多项合理意见,充分考量下游企业全额补缴税款、挽回国家税收损失这一核心从轻情节,结合案件参与模式、涉案行为表现等综合因素,在法定量刑区间内对被告予以从轻判处。最终判决被告 A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余万元。
3. 针对被告供述反复、部分辩解意见,法院未予以采信,但结合全案情节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结果,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刑罚。
四、律师价值
本案由端岩律师担任被告 A 的刑事辩护人,全程负责案件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庭审全阶段辩护工作,凭借专业的涉税刑事办案经验,充分发挥辩护作用:
1. 全面梳理案卷证据,精准梳理辩护要点 律师细致审阅税务稽查报告、发票凭证、银行流水、证人证言、同案供述等全部卷宗材料,厘清涉案资金流向、发票开具流程、人员分工,精准区分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参与环节与行为作用,找准案件辩护突破口。
2. 深挖法定、酌定从轻量刑情节 重点梳理下游受票企业补缴全额税款、国家税收损失全部挽回这一关键情节,同时结合当事人行为模式、从业角色、案件起因等事实,向法庭完整阐述从轻处罚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推动法院采纳从轻量刑意见。
3. 针对案件争议焦点专业抗辩 围绕当事人是否为实际控制人、参与程度、主观恶性、供述效力等庭审核心争议问题,结合证据规则与刑事法律规定逐一答辩,客观陈述案件背景,厘清案件事实边界,全面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
4. 全程跟进案件流程,提供综合法律支持 在案件各个阶段依法会见当事人,安抚当事人情绪,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规范供述;同时积极对接办案机关,沟通案件意见,结合涉税案件司法裁判尺度制定完善辩护方案,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的判决结果。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等涉税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的刑事案件;
2. 无真实交易开具发票、资金回流、介绍开票、买卖发票等各类危害税收征管类刑事纠纷;
3. 当事人涉案金额较大、存在前科、多人共同犯罪、缓刑期间再涉涉税犯罪等复杂涉税刑事案件;
4. 税务机关稽查后移送公安、上下游牵连犯罪、涉案主体多、证据链条复杂的涉税案件;
5. 希望通过梳理从轻、减轻情节,争取降档量刑、从轻处罚的刑事辩护需求。
服务指引
若您或企业遭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逃税、骗取抵扣税款等涉税刑事风险,或是已经被税务稽查、公安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均可及时咨询我们。我们拥有丰富的涉税刑事辩护经验,可提供案件研判、证据梳理、会见沟通、庭审辩护、量刑意见提交等一站式法律服务,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化解涉税刑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