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信息:广东省东莞市XX
案情简介
原告黄XX与被告黄XX为姐弟关系,二人父母离世后遗留下位于东莞市的一套房产。本案存在涉港身份因素,且已故兄长黄X的继承人暂无法取得联系,各方就继承法律适用、房产份额分配等事项产生争议。为依法主张自身继承权利,黄XX委托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次法定继承纠纷诉讼。
办案经过
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制定完整代理方案。针对涉港继承的法律适用争议,律师精准援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论证不动产法定继承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即内地法律;针对已故继承人失联的特殊情形,律师协助当事人收集完善香港死亡证明、内地房产权属凭证等关键证据,创新提出 “份额保留 + 遗产保管” 的解决方案;同时针对黄XX出具的《让与继承权声明书》,充分举证说明该声明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具备合法效力。庭审中,律师围绕证据与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推动法院采纳全部代理主张。
案件结果
广东省东莞市XX经审理,全面采纳XXX的代理观点。法院认为,依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案涉房产应按照内地法律进行法定继承分割;黄XX、黄XX及黄X的继承人各自享有房产 1/3 的继承份额,黄XX作出的继承权让与声明合法有效,其对应份额转由黄XX享有;因黄X的继承人暂无法联系,依法保留其 1/3 继承份额,并指定黄XX担任该部分遗产的保管人。最终法院判决:黄XX继承案涉房产 2/3 份额,黄X继承人享有的 1/3 份额由黄XX负责保管,案件受理费由黄XX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