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托办事未成被控诈骗|郑波律师深挖证据瑕疵,当事人获存疑不起诉
一、基础案件信息
审理机关:湖南省某县人民检察院辩护人:郑波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案件领域: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辩护标签:诈骗罪、请托型诈骗、存疑不起诉
二、案情简介
被不起诉人周X与报案人邓某同为车友会成员。邓某因跑分下线被抓,欲找人摆平案件,周X称有关系可帮忙,虚构邓某被追逃,收取 6 万元打点费,转交中间人 5 万元、自留 1 万元。委托事项未办成,中间人退还 5 万后周X因经济困难未返还邓某。邓某刑满后索款无果报案,周X主动投案,家属全额退赔 6 万元并补偿 1.5 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三、办案经过
审查起诉阶段郑波律师全面阅卷,围绕周X是否存在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展开辩护:
- 申请关键证人配合取证,证实周X确有实际委托中间人办事行为;
- 论证邓某事前已有花钱平事想法,并非受周X欺骗产生错误认知;
- 周X未退款系家庭经济困难,无非法占有意图,且邓某属于非法请托存在过错;
- 多次沟通检察官、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持续提交谅解、经济困难等佐证材料。
四、案件结果
检察院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周X具有诈骗主观故意,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犯罪记录,刑事程序终结。
五、郑波律师专业价值:
长沙XX郑波专攻经济犯罪辩护,精准拆解诈骗案件主观要件,调取关键证人证言、结合客观事实否定非法占有目的,两次退补持续沟通办案机关,凭借完整证据质证思路,以证据不足争取存疑不起诉,成功帮当事人规避刑事案底。
六、搜索引流标签
#长沙XX #郑波律师 #诈骗罪辩护 #存疑不起诉 #请托型诈骗 #不起诉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