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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刷流水涉嫌诈骗,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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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仅提供银行卡及身份验证服务,注意是否存在参与诈骗话术设计、接触被害人、分配诈骗所得,一般提供两卡的人员一般是不构成诈骗罪

案件详情


【案情概述】

嫌疑人系青年小伙,通过网络寻找兼职,受雇从事"刷流水"工作。按照对方要求,其提供了本人银行卡、身份证,并配合完成登录验证、人脸识别等操作。后该银行卡被用于涉诈资金流转,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律师办案】

一、接受委托后,辩护人第一时间会见嫌疑人核实嫌疑人的入职经过:通过网络何种渠道获取兼职信息,对方如何介绍工作内容;其本人的认知程度:是否明知或应知银行卡将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是否仅提供银行卡及身份验证,是否参与具体转账、取现、资金拆分等操作、以及获利情况。

经多次会见,辩护人了解到嫌疑人对于资金的真实来源及用途缺乏明确认知,与上游人员之间不存在关于诈骗犯罪的事前通谋或事中联络。

二、律师认为嫌疑人不构成诈骗罪的共犯,因为缺乏非法占有的共同故意。嫌疑人仅提供银行卡及身份验证服务,未参与诈骗话术设计、未接触被害人、未分配诈骗所得;其与上游人员之间没有关于"骗取他人财物"的共谋,对于诈骗犯罪的实施环节不知情。后续向珠海斗门公安局提交法律意见核心观点为:嫌疑人与上游诈骗人员缺乏共同犯罪故意,不构成诈骗罪共犯;建议公安机关查明嫌疑人主观认知程度及客观行为边界,准确适用罪名;同时,辩护人会见后及时向家属反馈案情进展,家属对案件走向及律师工作表示认可。

【办案感想

每个人都有年轻的时候,或是因为没经验,或身处他乡孤立无援,或是因为性格使然,总觉得自己的事就该自己扛,怕父母担心,怕他们不懂,于是选择沉默,选择硬撑。但可能家人确实不能实际帮你解决法律问题,他们可能也确实不懂这些。只是简短的几句话、一次沟通,事情或许就不会走到这一步。家人是连接,是底气。在你发生困难的时候,能够站在你身边的,只有亲人。这个案件成功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也给当事人和家属反馈了案情,家属表示很开心——这份开心,不只是因为案件有了好的走向,更是律师自己也获得认可的喜悦。


  • 1970-01-01
  • 被告
  •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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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明律师,广东江门本地人,任职于广东泓科律师事务所,专注处理刑事辩护工作,曾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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