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述】
嫌疑人按上线指示,使用本人微信、支付宝等账户接收资金并转出,涉嫌跑分洗钱。与单纯出借账户的工具人不同,嫌疑人主动参与资金接收、转出全过程,相较于被动参与者,更XX被认定具有主观明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首次会见了解,嫌疑人承认约有3至4万元涉诈资金流入,且在公安笔录中对金额和获利情况予以确认。案件进入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反馈此类案件通常会批准逮捕,且当地类似案件即使公安阶段取保候审,后续亦多判实刑。
【律师观点、办案】
嫌疑人被拘留一周后,律师例常第一次会见,嫌疑人主动操作资金流转,主观明知程度较高;其自认3至4万元涉诈资金流入,且已在笔录中确认。家属也比较着急急切需要尽快退赔。这也引申了退赔时机的话题了,退赔时机是越早越好,还是筹码化运用?。家属得知公安询问退赔意愿后,心急如焚,希望立即退赔3至4万元以争取取保候审。辩护人向家属释X以下法律风险:
1、退赔金额与犯罪事实直接挂钩:退赔金额越多,往往意味着犯罪事实的金额越大。在证据情况尚不明朗时,过早退赔无异于以行动坐实该金额,后续若侦查发现更多资金流向,将陷入被动
2、当前金额尚不确定:公安阶段认定的金额仅为初步查明部分,后续侦查可能扩大或调整。此时退赔,相当于以3至4万元为自我设限,丧失后续谈判空间;
3、退赔并非单纯为取保:退赔是量刑情节,但非取保候审的充分条件。
4、我也告诉了家属相关的法律风险,目前这个犯罪的事实、以及退赔金额具体是多少还不清楚,此时退赔无异于坐实了这一金额,而后续公安还会进一步侦查。家属理解,但也煎熬,我也理解这种煎熬。经过后续的会见,经核实涉诈金额已经实现下滑了从4万降至1万余元。
【案件结果】
经家属与辩护人的沟通,会见当事人的主要案情,涉案认定金额实现下滑,家属也积极促成赔偿工作,检察机关采纳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逮捕后成功释放。
【评析】刑事辩护中,律师常面临家属的急切与法律理性的冲突,在证据未固定、金额未稳定的侦查初期,退赔的时机选择比退赔本身更重要;不退赔可能丧失取保机会,过早退赔可能固化金额、丧失筹码;由家属在理解风险后自行决定,律师理解家属的焦虑与痛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