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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揽欠款纠纷代理,刘天航律师突破背靠背条款全额追回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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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精准击破背靠背付款抗辩,完整提交结算、竣工、催款证据,法院全额支持工程款及利息诉求,为企业挽回一百八十余万工程欠款。

案件详情

审理法院: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为某混凝土制品分公司,负责人王X,委托刘天航律师;被告一是某冶金建设石家庄XX公司,负责人聂X,委托公司员工、周律师;被告二为该冶金建设总公司,法定付X。双方签订屋面双 T 板承揽施工合同,工程完工结算总价款 126XXXX5645 元,被告仅支付 1080 万元,尚欠 XXX 元。被告以合同 “背靠背” 条款、业主未回款为由拒付尾款,主张无需承担付款义务。

办案经过

刘天航律师整理施工合同、盖章结算书、对账明细、催款微信记录、总包起诉业主调解书等全套证据,庭审立足合同相对性,论证业主并非合同当事人,背靠背条款属于期限约定不明、不能无限拖延付款;工程早已竣工验收且质保期满,被告不能将业主回款风险转嫁给原告,完整核算欠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标准。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承揽合同合法有效,案涉工程 2017 年竣工验收,质保期早已届满;合同背靠背约定未明确业主回款时限,不能作为拒付工程款依据,二被告抗辩不予采信。判令石家庄XX公司支付工程款 XXX 元,并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按一年期 LPR 计付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裁判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建工司法解释相关规定。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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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航律师,毕业于吉林建筑大学。擅长领域刑事案件、商事纠纷、建筑工程纠纷、法律顾问业务、行政类案件。广东卓建(长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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