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当事人未办理烟草零售专卖许可,私自购进假冒伪劣卷烟对外售卖,涉案扣押假烟货值 28 万余元,整体违法获利 5 万余元。侦查阶段当事人主动退缴 3 万元违法所得,公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初期量刑建议五年有期徒刑。张美珍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案件,围绕从轻情节开展完整辩护。
二、办案经过
1. 阅卷梳理全案证据,确认涉案假烟全程被当场扣押未流入市场,社会危害有限;
2. 固定当事人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等法定从宽情节;
3. 庭审中提交完整辩护意见,重点论证当事人主观恶性低、涉案伪劣烟草未造成实际市场损害,请求法院大幅从轻处罚。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
1. 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采纳从轻辩护意见,未加重刑罚);
2. 扣押假烟依法没收,已退缴 3 万元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剩余 2 万元违法所得继续追缴;涉案手机予以返还。
四、办案心得
涉烟草非法经营案件数额极易拉高量刑,当事人尽早坦白、主动退赃、配合办案是核心从轻筹码。若伪劣烟草未流通,可重点围绕社会危害性小开展辩护,认罪认罚制度能有效降低刑期预期。
五、适用场景
无烟草专卖资质售卖真品 / 假冒卷烟、大批量囤积假烟、烟草经营涉案金额较大的非法经营刑事案件。
六、服务指引
1. 涉烟草非法经营被传唤 / 拘留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
2. 配合律师梳理获利、存货、进货渠道,主动筹备退赃款项;
3. 庭审前固定坦白、认罪认罚相关书面材料,争取从轻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