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当事人对外售卖无国内标准书号的境外英文电子书,线上多渠道累计售出万余册,销售总额十余万元,非法获利 5.2 万元,网盘另存储七千余册同类非法出版物,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公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建议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与作案工具。
二、办案经过
当事人委托张美珍律师代理本案。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固定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梳理证据区分已售出图书与网盘未售出图书,重点论证网盘存储图书尚未流入市场,构成犯罪未遂;同步指导当事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提前预缴足额罚金;庭审中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结合未遂、坦白、全额退赃认罚多重从轻情节请求法院大幅从宽量刑。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张美珍律师全部辩护意见,认定案涉未发售出版物系犯罪未遂,结合坦白、全额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自愿认罪认罚从轻情节,最终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二年,涉案 5.2 万元违法所得、两部作案手机依法没收,量刑贴合辩护预期。
四、办案心得
涉境外非法出版物非法经营案件,核心突破口在于区分既遂、未遂数额;当事人及早退赃、预缴罚金是重要从轻筹码,认罪认罚制度可有效压缩刑期,律师需完整梳理出版物数量、销售流水证据,精准区分已流通与库存未流通出版物,强化未遂辩护观点。
五、适用场景
线上售卖境外无正规引进手续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案件。
六、服务指引
1. 线上售卖境外出版物被公安传唤、立案,立即委托律师介入会见;
2. 配合律师梳理销售、库存数据,区分既遂未遂涉案物品;
3. 听从律师安排及时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争取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