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施工严重不达标|镇江束丽丽律师精准举证辩驳,助力当事人获赔33万+元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农村建房施工合同质量纠纷案件,涉案维权总金额达33万余元。本案由原告(发包方)WX委托江苏镇江束丽丽律师担任一审诉讼代理人,全权处理本案全部诉讼维权工作。20XX年X月,原告WX与被告施工方X某签订建房协议,原告将自家230平方米两层自建房及配套围墙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交由被告施工,约定工程总造价XXX元,合同明确要求施工混凝土统一使用C30标准、全部建材严格按照图纸规格施工。
合同履行期间,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工程款XXX元,仅剩XX元尾款未付。房屋完工后,原告现场查验发现房屋存在严重施工质量问题,涵盖混凝土强度不达标、楼板及梁柱钢筋间距、纵筋数量不符合设计规范、地面大面积裂缝、楼梯水泥起砂脱落、屋顶凹陷等多项重大质量缺陷,严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与正常居住使用。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整改修复,均遭到被告拒绝。纠纷诉至法院后,被告抗辩案涉建房协议无效、原告存在选任及指示过错,主张由原告承担主要责任、驳回原告诉请,案件维权难度较大。为依法追回房屋修复损失、承担的鉴定费用,原告正式委托束丽丽律师提起诉讼维权。
二、律师辩护经过
束丽丽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焦点,针对性开展专业化诉讼工作。律师全面收集建房协议、施工图纸、付款凭证、房屋质量问题现场材料等核心证据,固定被告违规施工、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完整事实。针对本案专业性极强的工程质量争议,律师依法向法院多次申请司法鉴定,先后完成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鉴定、加固修复方案鉴定、修复工程造价鉴定,以权威司法鉴定报告锁定房屋质量缺陷及XXX元修复费用、XX元鉴定费用的真实依据。
庭审中,针对被告提出的合同无效、原告过错抗辩意见,束丽丽律师精准引用法律规定,明确案涉房屋属于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无需施工资质,且原告合同过错与被告施工质量问题无任何因果关系,彻底推翻被告核心抗辩理由,完整论证被告应全额承担质量瑕疵赔偿责任,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
三、判决结果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完整采纳束丽丽律师的诉讼观点及全部证据材料。法院认定,案涉房屋质量问题完全由被告不规范施工导致,原告对合同无效的过错与工程质量缺陷无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责任,被告应当依法承担修复赔偿及鉴定费用。结合原告尚欠20000元工程款的事实,法院依法予以抵扣后作出最终判决:
被告X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WX房屋修复费用XXX元、鉴定费XXX元,各项款项合计33万余元;同时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负担,当事人全额胜诉。
四、律师价值
1.精准突破专业难点:针对建房工程质量纠纷专业性强、举证难的痛点,通过多轮司法鉴定固定权威证据,筑牢胜诉核心基础。
2.精准驳斥对方抗辩:精准区分合同效力过错与施工质量责任,彻底击破被告免责抗辩,明确对方全部赔偿责任,实现责任全覆盖。
3.全额挽回经济损失: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房屋修复费用及全部鉴定费用,全额支撑原告诉求,最大限度挽回建房质量问题带来的巨额经济损失。
4.专业把控诉讼全局:全程统筹取证、鉴定、庭审辩论全流程,高效化解农村建房纠纷举证难、定责难的司法困境,保障当事人胜诉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