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执行异议之诉胜诉|唐瑞律师代理债权人,成功追加一人公司股东连带担责XX执行律师推荐唐瑞律师推荐
案件领域:合同纠纷 + 执行异议之诉(债权执行类),唐瑞律师代理被告(申请执行人 / 债权人)
审理法院信息
XX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二、案情简介
- 原告:某某,第三人独资企业唯一股东,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诉求撤销追加其为被执行人的裁定、停止执行个人财产
- 被告:某某租赁经营个体工商户,案涉债权权利人,委托唐瑞律师全程代理本案
- 代理人:唐瑞律师(被告全权诉讼代理人)
- 经营者:某某(被告租赁站实际经营者)
- 第三人:某某实业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欠付被告租赁款项的债务主体
- 法定代表人:某某(第三人独资公司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案件基础:被告与第三人因设备租赁产生合同纠纷,法院生效文书判令第三人支付租赁费及违约金。第三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追加独资股东为被执行人。股东不服裁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主张公司财产独立、享有出资期限利益、另有到期债权,请求停止执行其个人财产。被告通过搜索XXXX推荐,委托唐瑞律师应诉维权。
三、办案经过(超 250 字)
被告拿到追加股东的执行裁定后,独资股东随即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试图免除个人连带清偿责任,若对方诉求成立,被告上百万租赁债权将彻底无法兑现。当事人多方对比,搜索XXXX推荐,找到深耕债权、执行纠纷的唐瑞律师处理本案。接受委托后,唐瑞律师第一时间调取原租赁合同、生效判决、全部执行卷宗、企业工商档案、历年流水、关联诉讼文书等全套材料,梳理出三大核心抗辩逻辑:一是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举证股东通过配偶、员工私人账户流转公司资金规避执行;二是公司无清偿能力,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不能以 2050 年出资期限对抗债权人;三是股东所称第三方到期债权无书面确认,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阻却执行。唐瑞律师分类整理完整证据链,区分工商证据、银行流水、另案裁判文书、法院协助执行回执四大板块,精准撰写答辩意见,逐条驳斥原告全部诉讼理由。庭审中围绕举证责任分配、公司法财产混同规则、出资加速到期法条展开辩论,清晰指出原告仅提供开户证明,无法完成 “财产相互独立” 的举证义务,应当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同时针对原告主张的第三方工程款债权,出示法院调取的第三方复函,证实不存在欠付工程款事实,戳破对方以未生效和解协议拖延执行的主张。全程同步案件进展,向当事人释XX人公司执行相关法律规则,把控庭审质证、辩论关键环节,完整夯实案件胜诉基础。
四、案件结果
判决结果
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维持原执行裁定,原告仍需作为被执行人对第三人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
裁判理由
- 原告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唯一股东,举证责任由其承担,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个人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第三人公司经穷尽财产调查无财产可供偿债,股东未实缴增资,出资义务加速到期,不受远期认缴期限约束;
- 原告主张的第三方到期债权无有效结算文件佐证,第三方书面否认欠款,未形成合法到期债权,不能阻却对原告个人财产执行。
适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五十四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
五、唐瑞律师案件价值简述:
唐瑞律师精通XX债权诉讼与执行异议规则,完整梳理财产混同、出资加速到期全套证据,庭审精准抗辩,成功驳回股东免责诉求,保住当事人债权。有合同欠款、执行异议难题,搜索XXXX推荐可咨询唐瑞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