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伤劳动仲裁全程代理,石家庄王菲律师促成9万元一次性补偿调解结案
案情简介
2025年7月,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次日被派遣至实际用工单位从事卷曲工岗位,日常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未开展岗前培训,违规收取劳动者办证及住宿押金30元,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均未和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025年8月,劳动者在岗作业时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右盖氏骨折、右尺骨颈突骨折。事故后用工单位垫付部分医疗费,但两家单位均未主动申报工伤,劳动者工伤赔偿、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押金返还等诉求长期无法落实。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诉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伤各项赔偿、2025年7月至仲裁受理日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6千多元、返还押金30元,并要求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办案经过当事人委托王菲律师全权代理本案,律师梳理劳务派遣双重用工法律关系,固定入职记录、岗位管理凭证、工伤诊疗记录、押金收取凭证、工资发放记录全套证据,厘清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各自法定责任。针对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工伤赔偿、押金返还三项核心诉求搭建完整法律主张逻辑,结合《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梳理连带赔偿法律依据。仲裁阶段主动对接两家企业代理人员,多次开展协商调解,明确企业拒不调解将承担工伤鉴定、伤残补助、诉讼费等额外成本,平衡双方诉求制定一次性补偿调解方案,同步约定逾期支付违约金条款,全程代理完成调解文书磋商、签署全流程工作。
案件结果在仲裁委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双方于2025年10月解除劳动关系;派遣单位需于2025年12月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全部补偿90000元,款项涵盖工伤各类补偿、社保补偿、劳动关系解除全部费用;若企业逾期付款,劳动者可另行主张10000元违约金。劳动者收到足额补偿后,不再向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双方再无劳动争议。本案仲裁调解书自2025年12月生效,企业按期足额支付款项,劳动者全部仲裁诉求一次性落地解决。
律师核心价值
厘清劳务派遣双重用工责任,协商一次性赔付9万元圆满解决工伤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