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我方当事人在食品企业连续任职十余年,企业多次与当事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未依法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持续用工数月。当事人在职期间,企业长期安排加班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同时未发放带薪年休假工资。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后,企业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委托胡秀君律师作为代理人应诉,诉求驳回企业全部诉讼请求,足额索要各项劳动报酬。
二、办案经过
1. 接收委托后,胡秀君律师全面梳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聊天记录等全部证据,锁定企业到期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拖欠加班费、未付年假工资三大违法事实。
2. 针对企业主张 “双方默认延续用工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的抗辩理由,律师结合《劳动合同法》法条逐一驳斥,明确到期未续签书面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法定责任。
3. 整理加班时长、工资发放明细,核算加班费、年假工资精确金额,当庭提交完整证据链,反驳企业所称加班补贴已足额发放的不实主张。
4. 庭审中清晰区分劳动关系存续事实与企业违法用工行为,完整陈述仲裁裁决合法合理,请求法院维持仲裁全部给付项。
三、案件结果
法院全部驳回食品企业诉讼请求,判令企业限期向我方当事人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带薪年假工资及工资差额,当事人全部诉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四、办案心得
多数企业误认为合同到期继续用工无需重签合同,忽视二倍工资罚则;劳动者日常需留存考勤、工资记录等用工凭证。办案核心是固定完整用工证据,精准适用劳动法规,明确企业法定用工义务,才能完整保障劳动者薪酬权益。
五、适用场景
企业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拖欠加班费、拒付带薪年假工资、企业不服劳动仲裁起诉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
六、服务指引
若遭遇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克扣加班工资、不发放年假报酬,可尽快委托劳动法律师,固定考勤、工资流水、工作沟通记录等证据,由律师全程代理仲裁、一审诉讼,足额追回劳动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