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出借人以多年前 70 万元借款为由起诉借款人,主张按月 3 分标准支付多年利息,同时索要 3 万元代理费。出借人称双方重新出具借条约定月利率 3%,主张从结算日起全额计收高额利息。我方当事人作为借款人,已累计还款 36.8 万元,且双方未约定承担代理费,原告诉求利息标准远超司法保护上限,存在多项不合理主张。当事人委托胡秀君律师出庭应诉维权。
二、办案经过
胡秀君律师接收委托后,梳理全部转账流水、还款记录,分阶段核算已还款金额;针对原告月息 3 分诉求,援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划分利息保护区间,区分新旧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标准;核实双方无代理费书面约定,固定无需承担代理费的抗辩依据;梳理多笔还款抵扣顺序,主张已还款优先抵扣后期产生利息,超额利息不予支持,庭审完整提交证据、发表抗辩意见。
三、案件结果
法院仅支持本金 70 万元,分段调低利息标准:2016 年至 2020 年按年利率 24% 计息,2020 年后按年利率 15.4% 计息,超出司法上限利息全部驳回;原告诉请的 3 万元代理费全部不予支持;我方当事人此前偿还的 5 万元优先抵扣后期利息,大幅缩减当事人应付利息总额,案件受理费由我方当事人少量承担。
四、办案心得
民间借贷高息借条不代表诉求必然受法律保护,律师需精准区分新旧司法解释利率红线,完整梳理全部还款流水,对无书面约定的服务费、代理费坚决抗辩,通过分段计息抗辩,能有效减少当事人债务负担。
五、适用场景
自然人之间大额借贷、出具高额利息借条、出借人起诉索要超额利息、借贷附带主张律师费 / 代理费的民间借贷诉讼。
六、服务指引
遭遇民间借贷起诉、对方主张高额利息、索要无依据服务费,可委托律师梳理还款流水,依法抗辩超法定上限利息、无约定的各类附加费用,降低债务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