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胜诉:石家庄王菲律师成功为医护劳动者争取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并拿回执业证件
案情简介
申请人为医护从业者,2017年3月起与医院建立事实劳动关系,2017年5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工期间医院存在多项违法情形:2017年3月至5月未计发工资;社保缴纳存在滞后、断缴,2017年9月前医保欠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补缴费用;2022年申请人两时段赴隔离点一线抗疫,医院未发放财政专项抗疫补助。申请人2024年5月以欠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社保为由书面解除劳动关系,提起仲裁,诉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万多元、拖欠克扣工资10万多元、疫情一线临时补助8千多元,返还护士执业证。医院答辩称工资足额发放、抗疫补助不由单位承担、证件可随时取回,全部仲裁请求应予驳回。
办案经过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全案证据链条,提交执业证、进修证明、银行流水、工资明细、沟通录音、社保缴费记录等多组证据,厘清事实劳动关系起始时间、欠薪区间、社保违法事实;针对医院绩效不固定、考勤无本人签字、补助财政拨付等抗辩意见,结合人社部、国务院抗疫补助专项文件、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逐一驳斥,固定医院未及时发薪、未完整参保的核心违法事实,论证劳动者单方解除主张经济补偿的合法性。
案件结果仲裁委作出裁决:1.医院按河北省最低工资1650元/月补发2017年3月至5月拖欠工资;2.全额支持经济补偿金4万多元;3.裁决医院返还申请人护士执业证;4.未支持后续17个月绩效差额、抗疫补助诉求。核心胜诉权益全XX地,确认医院用工违法事实,劳动者法定补偿、证件返还诉求得到仲裁委完整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梳理完整证据链,精准适用法规,促成经济补偿、返还证件诉求全部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