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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殴致伤中既往疾病介入侵权纠纷,代理被告成功限缩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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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吴云秀律师 在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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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精准启动伤病关系鉴定,认定外力与既往疾病同等作用,使赔偿比例从60%降至30%;论证A过错自担40%,切断第三方雇主责任,B成唯一主体;调减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约1.5万元,反诉获赔巩固过错抗辩,整体大幅降低赔偿额。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20XX年X月X日X时许,在北京市某区某小区某号楼楼下过道,XX与B因行车问题发生纠纷,后双方互殴,致XX受伤、B亦受伤。XX当日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头部外伤、腰椎压缩骨折,住院7天。公安机关分别对XX人作出行政处罚:B被处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500元,XX被处罚款500元。XX提起本诉,主张B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约30万元,并要求B的配送服务外包单位某贸易公司及品牌XX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提起反诉,要求XX赔偿其医疗费及误工费。

诉讼中,经双方分别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两份鉴定意见:XX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XX腰3椎体压缩性骨折为其自身既往疾病与此次外力共同作用所致,原因力为同等责任。

B系某贸易公司的兼职员工,事发时已完成送餐任务正在返回途中。某贸易公司与某餐饮公司签有《某合同》,约定外送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第三方赔偿费用由贸易公司承担。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XX腰椎骨折与涉案纠纷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以及各被告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定:XX与B因行车问题发生纠纷后互殴,双方均未能理性处理,对损害后果均应承担责任,综合过错程度确定XX承担40%、B承担60%。但XX腰3椎体压缩性骨折系其自身既往疾病与此次外力共同作用所致,司法鉴定意见认定原因力为同等责任,故B对XX合理损失的赔偿责任应进一步调整为30%。关于XX的各项损失,法院认定医疗费99306.15元、误工费24840元、护理费13500元、营养费27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50元、残疾赔偿金14769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合计293394.15元,B承担30%即88018.25元。B反诉主张的医疗费822.60元,XX承担40%即329.04元;误工费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某贸易公司、某餐饮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XX、案件结果

本案经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B赔偿XX各项损失共计88018.25元(含医疗费29791.85元、误工费7452元、护理费40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5元、营养费810元、残疾赔偿金44309.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元);XX赔偿B医疗费329.04元;驳回XX对某贸易公司、某餐饮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相较于XX最初主张的近30万元赔偿金额,B的实际赔偿额被成功限缩至约8.8万元,减损比例超过70%。律师代理的B在反诉中也获得部分支持(医疗费329.04元),实现了对当事人权益的全面维护。

三、律师价值

伤病关系鉴定的精准启动:律师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捕捉到XX 20xx年X月X日门诊病历中记载“腰椎压缩骨折”与既往病史的关联可能性,果断向法院申请对XX腰椎损伤与本次外伤之间的伤病关系及参与度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认定“自身既往疾病与外力共同作用所致、同等责任”,这一鉴定结论成为大幅降低赔偿额的核心依据。如无该鉴定,B很可能需对XX的全部腰椎伤残承担60%的赔偿责任,仅此一项就多出约7.4万元。

赔偿责任比例的层层递减:代理律师通过两步递进式论证,将B的赔偿比例从原告主张的全额连带降至30%:第一步,主张XX在纠纷中存在辱骂、挑衅等过错,应减轻侵权人责任,法院采纳并确定XX自担40%;第XX步,依据伤病关系鉴定意见,主张外力仅为腰椎骨折的原因之一,同等原因力下侵权人仅承担对应比例的责任,法院采纳并将B的最终赔偿比例调整为30%。

第三方责任的有效切断:XX将某餐饮公司及某贸易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主张XX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律师论证B系贸易公司的兼职员工,但事发时已完成送餐任务,其与XX的互殴行为系个人纠纷,与外卖配送工作内容无关,不属于职务行为或提供劳务过程中的侵权行为。法院采纳该观点,驳回了XX对两家公司的全部诉请,使B成为唯一责任主体,避免了因共同被告卷入而可能引发的连带责任风险。

各项赔偿费用的合理性审查:代理律师对XX主张的各项费用逐一进行法律审查,成功使法院驳回或调减了部分不合理项目——XX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被调减至5000元;XX主张的护理费16200元被调减至13500元;XX主张的营养费3000元被调减至2700元。前述项目调减合计约1.5万元。

反诉请求的务实主张:代理律师在积极应对本诉的同时,指导B就自身损失提起反诉。虽然误工费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但医疗费822.60元获全额认定,XX承担40%即329.04元。该反诉策略在抵消部分本诉赔偿额的同时,也向法庭展现了纠纷中XX亦有过错的事实,巩固了过错比例抗辩的论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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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降低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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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概述 吴云秀律师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拥有河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18年正式执业至今,核心服务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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