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主张公司连带退款赔付,唐宁世律师举证击破表见代理,法院驳回对我方公司全部诉讼
案例专长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代理、企业商事应诉、表见代理抗辩、私刻公章法律质证、工程款项责任划分、公司无责抗辩
代理方向
第二被告装饰公司一审全权代理人,围绕个人私签合同、款项未入公司、不构成表见代理三大核心抗辩,梳理全流程沟通、转账、公章证据,当庭提交完整抗辩逻辑,论证公司无需承担任何退款、违约金责任。
判决结果
原告诉请我方装修公司连带返还工程款、橱柜款、支付违约金合计近四万元;经完整举证抗辩,原告主动撤回对我司起诉,法院最终驳回全部针对我方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案情内容
原告与一名自然人私下达成装修约定,双方签订装修合同书,自然人在合同上加盖了疑似我方装饰公司公章。原告先后将四万九千余元装修、橱柜款项全部转账至该自然人个人账户,后续对方施工严重延期,仅完成一半工程便失联。原告起诉时主张该人员属于我方公司员工、构成挂靠关系,要求我司连带退还未完工工程款、橱柜费用并承担10%合同违约金,三项诉求总额四万余元,一旦败诉企业将承担巨额赔付。
我接受该装饰公司委托作为一审应诉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收集全套证据:公司员工花名册、社保缴纳记录、经营账户流水、报案记录、双方全部微信聊天记录等,搭建完整无责抗辩体系。
第一,涉案自然人并非公司员工,公司从未向其出具授权文件,未收取任何挂靠费、管理费,不存在挂靠合作关系。原告全程线上线下只和该个人对接洽谈,从未到公司门店、办公场所沟通,所有钱款直接转给个人,从未转入公司对公账户,也未索要正规发票,主观上未尽合理核实义务,不属于善意相对人,不成立表见代理。
第二,案涉合同公章存重大疑点,公司从未出具该印章,发现私刻情况后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留存报案凭证。原告庭审自行肉眼比对后,主动认可公章与备案公章存在明显差异,当庭撤回对公章司法鉴定申请,足以证明合同加盖印章并非公司真实公章。
第三,整个交易过程公司无任何参与,未参与施工、收款、沟通,案涉装修项目与公司经营活动完全割裂,案涉债务仅属于自然人个人违约债务,责任应当由签约个人独自承担。
庭审中我逐项出示聊天记录、银行流水、报案材料、员工证明等全部证据,结合民法典表见代理法律规定完整论述,清晰区分个人私签行为和公司合法经营的责任边界。原告在完整证据面前,自知起诉我方公司缺乏事实依据,主动书面申请撤回对我司的起诉。
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我方全部抗辩意见,最终判决仅由签约自然人承担返还余款、支付违约金、鉴定费的责任,彻底驳回原告针对我方装饰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企业无需承担一分钱赔偿。
大量装修纠纷中,消费者仅凭一张盖假章的合同就起诉装修企业,企业极易陷入连带赔偿风险。本案我完整梳理全链条证据,精准击破表见代理认定要件,从资金、人员、公章、沟通全维度论证公司无责,成功为企业规避近四万元经济损失,充分体现商事合同企业应诉、免责抗辩专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