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45万属数额巨大合同诈骗,唐宁世律师深挖自首等情节,刑期压至区间下限
案例专长
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辩护、数额巨大财产犯罪量刑协商、自首情节认定、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初犯精细化从轻辩护
代理方向
本案被告人一审全程辩护人,对罪名无异议,重点梳理自首、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四大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庭审完整提交从轻辩护意见,与公诉人沟通优化量刑建议。
判决结果
涉案金额45.275万元,法定三年至十年重刑区间;法院全部采纳我方从轻意见,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为区间极低刑期,罚金三万元。
案情内容
当事人与被害人长期线上做手机交易,后期因个人资金周转出现缺口,虚构可低价批量订购苹果手机,多次收取对方购机款项,钱款全部用于网络打赏、日常消费,累计骗取资金高达45.275万元。事后当事人主动邀约被害人一同前往派出所说明全部经过,如实交代所有收款、资金使用细节,公安机关立案后以合同诈骗罪移送检察院起诉。
根据当地刑事案件标准,涉案45万余元属于“数额巨大”,法定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上十年有期徒刑,同类几十万合同诈骗案件大多判处五年以上实刑,当事人及家属十分焦虑,第一时间委托我作为一审辩护律师。
接受委托后,我全面调取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与银行流水、到案经过、讯问笔录等全套卷宗材料,搭建完整从轻辩护体系。第一,当事人属于典型自首,案发后没有逃避追责,主动陪同被害人投案,归案全程无隐瞒、无翻供,完整供述全部诈骗事实,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第二,当事人归案后坦白态度良好,配合办案机关核查每一笔资金流向;第三,全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发自内心认可自身行为违法,愿意全额退赔被害人款项,悔罪态度诚恳;第四,当事人过往无任何刑事、行政处罚记录,属于初犯,本次系一时资金困难引发犯罪,主观恶性低于长期职业诈骗人员。
公开庭审中,我先客观认可涉案金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指控事实,不做脱离证据的无效抗辩,逐条引用自首、认罪认罚相关法律条文,清晰向合议庭陈述全部从轻事实,结合当事人主动投案的特殊情节,请求法庭在3-10年区间内从轻量刑。公诉人采纳我方辩护观点,调整出具三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
合议庭综合涉案大额资金、多次收款的从重背景,同时完整采信我提出的全部从轻辩点,最终仅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于法定量刑区间下限。
大额合同诈骗案件司法打击力度严格,若无完整从轻情节很容易判处五年以上刑期。本案我牢牢抓住自首这一核心减轻要素,叠加多项从轻情节完整庭审说理,在涉案金额巨大的不利前提下最大限度压缩服刑年限,充分体现财产类重罪精细化量刑辩护专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