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起高速碰瓷涉案,唐宁世律师全面争取从轻,同案累犯判十个月我方仅拘役五月
案例专长
碰瓷类诈骗罪刑事辩护、共同犯罪区分量刑、初犯从轻辩护、全额退赔谅解协商、认罪认罚量刑沟通
代理方向
本案其中一名被告人一审辩护人,阅卷梳理全部作案次数、涉案金额证据,主动指导家属全额退赔全部受害人并取得书面谅解,围绕初犯、坦白、认罪认罚、涉案金额较低四大要点完整开展从轻量刑辩护。
判决结果
全案六起碰瓷、三起既遂,同案另一人为累犯获有期徒刑十个月;我方当事人系无任何前科初犯,法院采纳全部从轻意见,仅判处拘役五个月,大幅轻于同案人员。
案情内容
两名男子合谋在省内多条高速实施碰瓷作案,租赁高档车辆、准备假车牌与剪辑视频设备,通过抛掷螺母制造车辆受损假象,虚构事故向过路车主索要私了赔偿,前后共计实施六起碰瓷行为,其中三起成功拿到钱款,涉案总金额四千余元,另外三起因车主报警未能得逞。案发后两名嫌疑人先后被警方抓获,案件移送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其中一名被告人有多次犯罪前科属于法定累犯,量刑会从重处理;我方当事人此前无任何行政、刑事处罚记录,属于初犯,家属委托我全程一审辩护。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梳理全部卷宗材料,梳理案件核心从轻突破口。第一,主动对接全部受害方,指导家属足额退还全部诈骗所得,逐一沟通取得每位被害人出具的书面谅解文书,消除案件社会矛盾,为从轻处罚奠定关键基础;第二,当事人归案后全程配合侦查,完整供述全部作案流程、分工、工具来源,不存在隐瞒、翻供行为,坦白情节完整成立;第三,当事人全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深刻认识高速碰瓷扰乱交通、侵害群众财产的危害性,悔罪态度诚恳;第四,对比同案人员,我方当事人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更小,可区分量刑。
庭审中,我客观认可六起碰瓷、部分既遂的案件事实,不做无意义事实抗辩,结合全部谅解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讯问笔录,逐条引用坦白、认罪认罚相关法律条文,请求法庭结合初犯、全额退赔谅解情节对当事人大幅从轻。公诉人采纳我方辩护观点,出具拘役五个月的量刑建议。
合议庭综合高速碰瓷社会危害性、同案累犯从重情节,同时完整采信我方全部从轻辩点,作出差异化判决:有前科共犯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我方初犯当事人仅判处拘役五个月,羁押期限折抵后实际关押时间大幅缩短。
高速碰瓷属于司法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多起作案极易判处实刑重罚。本案我重点推进全额退赔谅解工作,固定全部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通过庭审充分说理拉开与累犯同案人员的量刑差距,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服刑时长,体现财产类、涉公共安全诈骗案件精细化辩护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