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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代理民间借贷本息结算纠纷案,被告缺席+抗辩还款百万,我方全额保住300万债权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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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告提交书面答辩谎称已还款150万并申请调取银行流水,还提起管辖权异议拖延诉讼。我方梳理完整借款转账、延期、结算全套证据,逐一驳斥对方不实抗辩,法院认定被告无还款证据不予采信。同时争取到本金全额支持,促成对方承担绝大部分维权开支,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案件详情

   

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代理民间借贷本息结算纠纷案,被告缺席+抗辩还款百万,我方全额保住300万债权胜诉

 

案例专长

民间借贷纠纷、本息结算复利认定、大额债权追偿、管辖权异议对抗、实现债权费用(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全额争取

 

代理方向

原告(出借人)一审全程特别授权代理,包含立案、管辖权异议应诉、庭审举证、债权本息及维权费用主张

 

判决结果

被告15日内偿还借款300万元,以300万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2019.10.31至清偿完毕利息;

被告承担律师费9万元、保全保险费10869元、案件受理费35784元、保全费5000元;

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被告提交书面答辩谎称已还款150万并申请调取银行流水,还提起管辖权异议拖延诉讼。我方梳理完整借款转账、延期、结算全套证据,逐一驳斥对方不实抗辩,法院认定被告无还款证据不予采信。同时争取到本金全额支持,促成对方承担绝大部分维权开支,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案情内容

当事人尹X多年前经协商向外地男子出借200万元资金,双方书面约定月息2%,到期后对方无力还本付息,两次签订延期、结算协议确认欠款。截至2019年双方对账,确认本金200万、未付利息100万,合并合计300万元作为后续债权,约定借款人分期偿还,违约则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维权成本。

 

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始终分文未付,多次推诿拖延。尹X委托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由我方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处理本案。案件立案后,对方立刻提出两大抗辩手段试图逃避债务:一是提起管辖权异议,主张案件应移送山东当地法院审理,以此拉长诉讼周期、拖延还款;二是提交书面答辩,声称已通过第三方转账、微信还款合计150万元,还向法院申请调取我方当事人银行流水,试图否定300万债权真实性。

 

面对对方双重对抗策略,我方分两步开展代理工作。针对管辖权异议,我方整理借款合同、签订地点、出借人住所地等证据,向法院陈述管辖法律依据,一审法院驳回异议后,对方继续上诉至昆明中XX,我再次提交书面代理意见应诉,中院最终维持原裁定,案件顺利留在昆明本地审理,免去当事人远赴外地诉讼的时间、金钱成本。

 

实体债权方面,被告全程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仅靠书面答辩主张大额还款,却未提交任何转账记录、收条、聊天记录等佐证材料。我系统性整理全套完整证据链:原始200万借款合同、两笔合计200万银行转账流水、第三方委托付款说明、借款人亲笔收条、两次延期协议、最终本息结算协议,完整还原借款交付、持续欠息、双方对账全过程。

 

庭审中我方重点论证两点:第一,双方结算的100万利息未超出法定年利率24%上限,利息计入本金合法有效,300万债权应当全额认定;第二,被告作为还款义务人,主张已偿还150万却无任何举证,应当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同时,结合结算协议约定,我方完整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发票、保全费票据、保全保险费发票,主张全部维权开支由违约借款人承担。法院全面采纳我方核心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无有效还款证据,全额支持300万本金债权;仅对超出合理区间的律师费酌情下调,其余保全保险费、保全费、诉讼费全部判令对方承担。

 

                                       

  • 2021-05
  • 最高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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