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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分包工程款追索纠纷 代理实际施工人全额追回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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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于小桐律师 在线
河北渡航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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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本案实现原告核心维权目标,拖欠多年的工程款及对应利息均得到生效判决确认,为实际施工人挽回大额经济损失。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于小桐律师代理本案原告 A,即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全权处理本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事宜。

(一)案件起因

某工程公司承接车间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被告 A 借用该公司资质挂靠承揽全部工程,后被告 A 通过微信将项目地坪漆、固化、墙面粉刷等分项工程分包给原告 A 施工。双方仅通过微信沟通确定各类施工单价、施工范围,未签订书面分包合同。

原告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后,与项目发包方核对全部施工工程量,并将工程量、结算总价发送给被告 A 确认。经核算案涉工程总工程款 475213 元,被告 A 仅转账支付 200000 元,剩余 275213 元工程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当面沟通等方式催告付款,被告 A 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原告为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1. 判令二被告连带支付欠付工程款 275213 元;2. 以欠付工程款为基数,按 LPR 标准支付自 2023 12 8 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的逾期利息;3.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两名被告共同承担。

(二)案件经过

1.法院立案审理:法院受理本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及代理律师、两名被告的共同代理律师均到庭参与庭审。

2.二被告当庭抗辩:

   一是某工程公司辩称,其仅与被告 A 存在资质挂靠关系,和原告无任何合同往来,不属于付款责任主体,且已将全部工程款结算支付给被告 A,不应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二是被告 A 认可全部施工面积、大部分施工单价,但辩称地坪漆单价并非双方约定的 38 /㎡,仅认可 25 /㎡,同时主张原告施工后存在第三方补工产生两万余元费用,要求在欠付工程款内抵扣。

3.律师办案应对:

   接受委托后,律师指导原告完整收集、固定全部关键证据,包含双方微信完整聊天记录、工程量核对单据、银行收款流水、现场沟通录音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庭审中针对被告两项核心抗辩逐一进行法律与事实层面反驳:结合分段微信聊天记录,梳理双方报价沟通、工程量核对、总价确认完整过程,证实双方明确约定地坪漆单价 38 /㎡;针对被告提出第三方补工扣款的主张,指出被告未提交任何施工协议、付款凭证、现场签证等佐证材料,无事实依据;围绕挂靠公司连带付款责任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清晰区分挂靠关系、转包关系不同法律边界,完整释明相关司法解释适用规则;针对被告主张录音取证违法,律师依据证据规则说明录音合法有效,佐证欠款事实。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全面核查案件证据与事实,认定双方约定地坪漆单价 38 /㎡属实,工程总价款 475213 元,扣除已付 200000 元后尚欠工程款 275213 元;原告主张自 2023 12 8 日起计算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认定原告与某工程公司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该公司已足额向被告 A 结清全部工程款,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判决内容:

   1.被告 A 于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原告 A 工程款 275213 元,并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 2023 12 8 日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2.驳回原告 A 对某工程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3.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2714 元,全部由被告 A 承担。

   4.原告核心工程款及逾期利息诉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成功追回全部拖欠款项。

二、案件总结

本案属于典型挂靠分包模式下建设工程工程款追索纠纷,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为环氧地坪漆施工单价认定、第三方补工扣款是否成立、被挂靠企业是否需要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法院全部采纳律师关于施工单价、逾期利息的代理意见,判令分包发包方被告 A 全额支付剩余工程款并承担资金占用利息;同时依据合同相对性及工程款结算事实,驳回原告要求被挂靠公司连带担责的诉讼请求。本案实现原告核心维权目标,拖欠多年的工程款及对应利息均得到生效判决确认,为实际施工人挽回大额经济损失。

三、律师价值

1.系统梳理碎片化电子证据,夯实工程款结算核心事实

   本案无书面分包合同,全部单价、工程量沟通仅留存于微信聊天记录,证据零散杂乱。律师按照时间线分段整理完整聊天时序,提取报价、工程量确认、总价核对、催款关键对话,形成规范完整证据目录,将零散电子记录转化为具备完整证明力的结算依据,直接推翻被告调低单价的抗辩主张,是法院认定工程款总额的核心依据。

2.精准驳斥被告扣款抗辩,避免原告债权无故减损

   被告当庭主张第三方补工费用应予抵扣欠款,但未提交任何书面佐证材料。律师当庭结合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明确被告举证不能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法院直接不予采信该扣款主张,为当事人保住两万余元应收工程款。

3.准确适用建工司法解释,提前预判诉讼风险

   律师清晰区分被挂靠企业、实际分包人两类主体的法律责任,完整向法庭释明合同相对性、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法定适用情形,客观陈述挂靠公司已全额结清工程款的事实。虽该部分诉求未获法院支持,但庭前已向客户充分释明法律风险与诉讼预期,避免当事人对连带追责产生不合理期待。

4.精准主张逾期利息,弥补客户长期垫资资金损失

   案涉工程完工多年被告长期拖欠款项,原告垫资施工产生持续资金占用损失。律师结合双方结算确认时间、首次付款节点,精准选定利息起算时间点,引用民法典违约责任相关规定论证利息诉求合法有据,最终法院全额支持逾期利息主张。

5.固定视听证据合法性,补强完整欠款事实

   针对被告提出现场催款录音私自录制不具备合法性的抗辩,律师当庭释明录音系双方协商催款过程中正常录制,不存在侵害他人隐私等违法情形,该录音完整佐证被告认可欠款金额、承诺分期付款的事实,进一步强化法院对欠款事实的认定。

6.全程全权代理诉讼流程,大幅降低当事人时间成本

   从证据调取、证据固定、诉讼请求拟定、立案、财产保全沟通到庭审辩论全程代理,无需当事人耗费大量时间应对庭审抗辩;庭前预判案件全部争议焦点,提前梳理全套辩论思路,庭审高效清晰举证说理,推动法院快速查清事实并作出有利判决。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咨询场景

   1.无书面分包合同,仅依靠微信、口头约定施工单价、工程量,完工后发包方拖欠工程款;

   2.项目存在挂靠、多层转包情形,实际施工人不清楚应当向哪一方主张工程款;

   3.分包双方对施工单价、施工面积、额外增项工程款产生重大分歧;

   4.发包方以第三方补工、施工质量问题为由,主张扣除工程款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

   5.工程完工多年未结清款项,实际施工人想要主张逾期付款利息;

   6.被挂靠企业、转包人互相推诿,拒不支付拖欠工程款,协商无果需要诉讼维权。

法律服务指引

若您作为工程实际施工人、分包班组,遭遇工程款拖欠、单价结算争议、挂靠主体推诿付款等问题,均可联系本所律师咨询:

   1.诉前服务:指导微信、录音、工程量单据等电子及书面证据固定,代理与欠款方协商对账、出具催款函,争取诉前回款;

   2.诉讼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立案、证据梳理、庭审全程代理,针对单价认定、工程量核算、逾期利息、挂靠责任等专项举证抗辩;

   3.法律风险咨询:区分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不同主体付款责任,预判工程款、利息诉求法院支持概率;

4.配套执行服务:胜诉后对方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可代理申请强制执行,协助查封、冻结对方财产,足额收回工程款及利息。


  • 2026-03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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