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张XX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李鉴春律师 在线
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17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在被告人张某某销售金额高达330099元、法定刑为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李鉴春律师通过系统梳理从犯、初犯、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等多维度从轻情节,成功推动法院适用缓刑(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使当事人免于实际羁押,实现了预期辩护效果。

案件详情

案例标题

张XX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至2024年9月,被告人张XX明知张XX向其购买的猪肉制成的“火烧肉”以及张XX向其购买的掺杂驴肉的马肉,均系用于加工后冒充驴肉销售,仍向其出售,销售金额分别为244368元和85731元,合计330099元。案发后,张XX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家属代其退赃35607.48元。张XX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张XX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0000元(已缴纳);
二、退缴违法所得由扣押机关没收上缴国库;
三、禁止被告人张XX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职业。


  •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缓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李鉴春律师
李鉴春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李鉴春律师
5.0分热情执业:17年
李鉴春律师
14116200****0435 执业认证
  • 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主任
  • 合同事务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 河南省周口市交通路中段百盛国际24层。
一、基本核心信息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学学士。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
  • 137 8127 1663
  • 13781271663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