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 原告:某某,出借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杨x律师;
- 被告:某某,借款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外地律所律师;
- 案件背景:双方曾为恋人并同居,往来数百笔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被告出具餐巾纸手写欠条,载明欠款 104543 元、半年还清,后当场销毁原件仅留存照片。原告起诉主张总借款 150083.4 元,另代被告垫付游戏道具款 67279.17 元,要求一并偿还并支付逾期利息。被告抗辩所有转账均为恋爱赠与,仅自愿偿还 3 万元,否认游戏代付款事实。
办案经过
原告委托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杨律师全权处理本案一审诉讼。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部资金往来,分类整理微信、支付宝、银行完整转账流水,精确核算原告全部出借金额;固定欠条照片、双方聊天记录、游戏平台支付凭证等全套证据,庭审前依法变更诉讼请求,完整列明借款与代付款两项诉求。庭审中,律师围绕借贷合意、款项交付两大核心要件举证质证,明确区分 520、521 等小额赠与与大额借款,主张餐巾纸欠条结合转账记录足以证实欠款事实;针对被告否认游戏代付款的抗辩,提交支付宝付款记录佐证资金支出情况,完整陈述资金出借全过程,清晰阐述双方存在真实借贷合意,反驳被告全部赠与抗辩意见,完整完成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全面向法庭呈现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为法院酌定支持部分款项奠定证据基础。
案件结果
一、一审判决主文
- 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原告 80000 元;
- 驳回原告其余全部诉讼请求;
- 案件受理费 4798.5 元由原、被告各承担一半。
二、裁判理由及适用法条
- 法律关系认定:双方存在大量小额情感转账,多数往来属于恋爱情谊赠与;案涉欠条仅为照片、无金额单位,不足以全额认定借贷总额,无法支持原告主张的 150083.4 元全部借款。
- 游戏款项不予支持:现有证据无法证实系被告委托原告代为支付,原告举证不足,承担不利后果。
- 酌情还款依据:被告自认 3 万元借款,结合双方大额资金往来,法院综合公平原则酌定共计返还 8 万元。
- 适用法条:《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第六条公平原则、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规定;《民诉法解释》第九十条举证责任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