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判法院、判决时间
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2026 年 4 月
二、案件详情
案件背景
原告施工企业多年承接外地建筑总包公司多项目土方分包工程,双方完成全部施工并逐项结算,后期统一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确认总欠款 206万余元,同时约定任意一期逾期,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欠款一次性起诉并主张利息。协议签署后总包公司仅小额支付部分款项,长期恶意拖欠尾款。原告委托李丹丹律师起诉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被告企业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答辩、质证全部诉讼权利。
案件核心争议
1. 多份独立土方分包项目,能否合并统一以还款协议作为总债权依据;
2. 分期协议约定加速到期条款效力,逾期能否主张全部剩余款项;
3. 被告缺席情形下,全套分包合同、结算单、还款协议能否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4. 保全保险费无合同约定,法院是否支持由违约方承担。
三、案件结果
前后对比
被告签约后屡次拖延付款,诉讼阶段直接拒不出庭试图拖延程序。李丹丹律师完整归集全流程证据,法院全部采信原告事实主张:
1. 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 157万余 元、已核算利息7万余元;
2. 自 2025 年11 月起,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 LPR 持续计息至实际付清;
3.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4. 驳回保全保险费承担的诉讼请求。
四、律师价值
1. 整合多项目分散债权,以还款协议固定总欠款金额
本案涉及五份独立土方分包合同、多项目分项结算单,时间跨度长、单据繁杂。律师统一梳理全部施工、结算资料,以双方盖章《分期还款协议》作为核心债权凭证,将分散工程款整合为一笔确定总债务,简化案件审理事实逻辑,即便被告缺席,债权金额清晰无争议。
2. 充分运用加速到期条款,一次性主张全部未付款
精准解读还款协议违约条款,只要任意一期未足额支付,全部余款立即到期,无需再按分期节点分别主张。起诉时直接要求一次性清偿全部剩余欠款,大幅缩短回款周期,该观点完整被法院采纳。
3. 被告全程缺席,构建无抗辩完整证据闭环
预判被告消极应诉,庭前整理分包合同、完工结算、转账流水、分期还款协议、全部沟通记录完整证据链,庭审逐一出示、完整陈述案件事实。依据民事诉讼缺席审判规则,被告放弃质证答辩,法院直接以原告全套书证作为裁判基础,本金利息全额支持。
4. 规范区分可支持维权成本,精准调整诉讼请求
区分保全费与保全保险费法律定性:保全费属于诉讼必要支出,依法判令被告承担;保全保险费无合同明确约定,主动向法庭说明裁判口径,自愿接受该项诉请驳回,诉求主张客观合理,提升法庭认可度。
5. 异地跨区域案件全程代理,同步办理保全锁定财产
案件原告、被告分属不同省份,属于跨区域工程欠款纠纷,律师全程负责立案、保全、送达、庭审全部流程;立案同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冻结被告账户资产,杜绝被告诉讼期间转移资金,保障后续强制执行。
五、适用咨询场景
1. 多项目土方、土建分包,多份合同统一签订分期还款协议;
2. 外地总包企业拖欠工程款,被告消极失联、拒不出庭应诉;
3. 还款协议约定逾期全部欠款加速到期;
4. 跨省市异地建设工程欠款诉讼;
5. 债务人恶意分期拖延,需要一次性全额追回工程款。
六、法律服务指引
土建、土方、绿化等各类工程分包欠款纠纷均可预约李丹丹律师。律师擅长整合多项目分散结算资料,依托分期还款协议固定总债权,针对被告缺席案件搭建完整证据体系,熟练处理异地建工诉讼与财产保全,依据加速到期条款一次性全额追回工程款及逾期资金占用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