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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丹律师代理票据追索权纠纷,促成连带债务人分期清偿并设置违约加速到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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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高效诉中调解,省去一审宣判、上诉周期

案件详情

一、裁判法院、调解时间

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调解出具时间:2025 年 1 月

二、案件详情

案件背景

原告门窗装饰公司因业务往来合法取得商业汇票,票据到期提示付款被拒,依法向前手背书企业、出票置业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一并起诉两家票据连带债务人,主张全额票据款、逾期利息及诉讼费、保全费。两被告企业经营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结清 50 万元票款。原告委托李丹丹律师参与全流程调解,在保障债权安全前提下协商分期付款方案。

案件核心争议

1. 两家票据债务人如何划分付款责任,是否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2. 被告无力一次性付清,分期期限、分档付款金额如何合理设置;

3. 如何约定逾期违约责任,防止被告分期断供、拖延回款;

4.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何方承担,付款节点如何绑定。

三、案件结果

前后对比

诉讼初期两被告均表示短期资金紧张,无法全额一次性兑付,希望拉长还款周期,但原告担忧分期后长期回款无保障。经多轮背对背调解协商,法院出具具备强制执行效力民事调解书:

1. 两家公司对 50 万元票据款承担共同连带付款责任,分三期支付:2025 3 31 日前付 20 万、4 30 日前付 20 万、5 31 日前付清尾款 10 万;

2. 任意一期逾期,全部剩余款项加速到期,自票据拒付日起按 LPR 计收利息,原告可就全部本息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

3. 案件受理费 4400 元、保全费 3020 元由两被告共同承担,随最后一笔款项一并支付原告;

4. 调解协议签字即生效,无需等待判决书送达即可申请执行。

四、律师价值

1. 依据票据法锁定双重连带付款主体,双重偿债保障

结合票据无因性、连带追索规则,明确出票置业公司、前手科技公司均为票据连带债务人,调解书中约定二公司共同承担付款义务,任一被告逾期均可执行两家企业全部财产,大幅提升债权兑付保障力度,避免单一主体无资产无法回款风险。

2. 兼顾被告资金压力,设计梯度短期分期方案

不坚持当庭一次性付清,结合企业现金流情况设置三段短期付款周期,全部款项在 3 个月内结清,既缓解被告短期大额支付压力,又控制整体回款周期,避免无限期拖延。

3. 设置强力加速到期违约条款,杜绝分期违约

核心风控条款:只要任意一笔款项未按期足额支付,全部未付本金即刻到期,利息从票据拒付当日起统一计算,原告可直接就全部本息申请强制执行,从制度上消除被告拖延、断供的动机。

4. 诉讼成本统一划归债务人,减少原告维权损失

调解中将减半诉讼费、保全费全部判令两被告承担,并约定随同最后一期票款同步给付,原告前期垫付的保全、诉讼开支全额收回,无需自行承担维权成本。

5. 高效诉中调解,省去一审宣判、上诉周期

立案同步完成财产保全,庭审前后组织多轮协商,快速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院当日出具调解书,文书签字立即生效,大幅缩短回款等待时间,拿到具备强制执行力法律文书。

五、适用咨询场景

1.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拒付,起诉出票人、前手多连带债务人;

2. 票据债务人资金紧张,需要协商分期兑付;

3. 担心分期过程对方违约,需要加速到期兜底条款;

4. 票据追索纠纷诉中调解,需要两家及以上企业连带担责;

5. 中小企业商票回款,兼顾对方经营与自身债权安全。

六、法律服务指引

商票、电子承兑汇票票据追索纠纷均可预约李丹丹律师。律师精通《票据法》连带追索规则,擅长兼顾债权安全与债务人现金流设计分期调解方案,同步设置逾期全额加速到期、多家主体连带清偿条款,保全 + 调解一站式处理,快速锁定回款路径,最大程度降低回款风险。

  • 2025-01-01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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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李丹丹律师,南开大学本科、福州大学法律硕士,现为北京乾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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