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涉案万元,律师介入辩护终获不起诉,当事人无刑事案底
一、案情概况
当事人于 2024 年 4 月入职某文化传媒企业担任销售岗位,作为团队普通组员参与业务期间,涉案被害人损失金额共计 10000 元。当事人案发后主动退还部分款项,后续全额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完整退赔结果。
当事人因涉嫌诈骗罪,于 2024 年 6 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 7 月,检察机关经律师提前介入沟通审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当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诈骗罪将本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审查期间,办案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二、律师核心辩护工作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承办律师第一时间开展全流程辩护工作:
- 侦查阶段提前介入,争取不捕结果律师会见当事人核实全部案件细节,梳理当事人在涉案业务中的角色、获利、主观认知、参与程度,同步收集当事人初犯、无违法前科、愿意全额退赔等从轻情节材料,向检察院提交专业法律意见,论证当事人系次要参与人员、主观恶性极小、社会危险性低,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观点,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免于羁押。
- 审查起诉阶段全面梳理证据,深挖免罚法定情节案件移送起诉后,律师完整阅卷核对全部卷宗证据,明确当事人仅为基层普通员工,在涉案行为中处于次要、辅助地位,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同时固定多项从轻、免除处罚情节:当事人系初次涉事,无任何犯罪前科,全程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积极筹措资金,足额赔付被害人全部损失,彻底弥补被害人财产损害,化解社会矛盾。
- 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不起诉专项法律意见律师结合全案事实与刑法相关规定,重点论证:当事人虽客观实施涉案行为,但整体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同时兼具从犯、初犯、认罪认罚、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完全挽回多重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符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法定条件,反复和办案检察官沟通说理,完整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三、案件最终代理成果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完全采纳辩护律师全部意见,认定当事人虽实施《刑法》诈骗罪条文规定的行为,但综合全案情节,犯罪情节轻微,具备从犯、初犯、认罪认罚、全额退赔等免除处罚情节,依据刑事法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四、案件办理价值总结
- 无刑事犯罪记录,不留终身案底不起诉决定意味着本案不移交法院审判,当事人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留存犯罪前科档案,后续就业、考公、征信、子女政审等均不受本案负面影响,彻底消除刑事追责带来的终身不利后果。
- 全流程大幅降低强制措施影响从刑事拘留阶段成功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到审查起诉阶段拿下不起诉终局结果,全程实现当事人不被羁押、不被定罪,最大限度降低本案对当事人生活、工作的冲击。
- 同类网络 / 公司类诈骗案件辩护参考本案属于企业基层销售人员涉团伙诈骗典型案件,律师精准抓住 “底层从犯、全额退赔、认罪认罚、初犯” 核心辩点,成功实现不起诉,为同类员工涉诈案件提供完整、可复制的辩护思路,充分体现刑事案件律师及早介入、全阶段专业辩护的关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