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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长期分居感情破裂,罗文斌律师介入调解和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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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再婚分居离婚纠纷,双方对房产、补偿款分歧较大。罗文斌律师梳理婚姻财产、债务归属法律要点,居中协调谈判,促成双方和平离婚,清晰划分财产与债务,一次性妥善化解婚姻矛盾。

案件详情

四川省剑阁县XX 民事调解书

(2025) 川 0823 民初 XXXX 号

原告:LDT, 男,1956 年 2 月 18 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剑阁县乡镇街道隐匿地址,公民身份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文斌,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X, 女,1957 年 7 月 13 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剑阁县XX隐匿地址,公民身份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JYH,XX 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 LDT 与被告 XXX 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LDT 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 与被告 XXX 离婚;2.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 2014 年登记再婚,婚后无共同子女,长期分居两年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多次协商离婚无果,遂诉至法院。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 LDT 与被告 XXX 自愿离婚;

二、案涉农村房屋、原告名下存款全部归原告所有,建房外债由原告独自承担;

三、原告当庭一次性向被告支付财产补偿款 70000 元。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 260 元,减半收取 130 元,由原告 LDT 负担。

本调解协议各方签字盖章、法院确认后即刻生效。

审判员:XXX

四川省剑阁县XX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书记员: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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