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2015年9月,原告与女方被告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案涉房屋及配套地下车位总价款400200元。双方约定以被告夫妻欠付原告工程机械、装载机劳务费抵扣大部分房款,剩余尾款原告于2017年前全部付清,签约后被告向原告交付房屋,原告自此长期入住使用。房屋仅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未完成开发商初始产权登记,多年来两名被告始终拖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原告起诉请求:确认买卖协议合法有效,判令夫妻二人配合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庭审女方被告未到庭,男方被告出庭认可全部交易、抵款、交房事实。冯廷权律师作为买方原告代理人,完整提交买卖协议、房款结算单、多年水电物业缴费、入住相关全套证据,法院认定合同合法有效,出具附条件过户判决。
二、案件结果
1. 确认原告与女方被告2015年9月25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
2. 待案涉房屋具备不动产登记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两名被告共同配合将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
3. 本案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三、律师价值(冯廷权代理抵债购房买方,完整固定付款占有证据,四十万房屋确权胜诉锁定过户)
1. 多元归集抵债付款书面凭证,补齐无大额转账举证短板
本案房款绝大部分以工程机械劳务费抵扣,不存在常规大额银行转账流水,举证难度较大。冯廷权律师收集双方签字房款结算原件、历年物业、燃气、电费缴费单据、装修许可全套入住材料,形成“抵债结算+长期实际占有”完整证据链,充分证实原告已全额付清40余万总房款,不存在欠付购房款情形,彻底消除卖方价款抗辩空间。
2. 固定多年实际占有房屋客观证据,佐证交易真实履行
冯廷权律师整理房屋交付后长达数年水电、物业缴费票据、入住手续,当庭向法庭说明原告持续占有使用房屋多年,卖方全程未提出任何异议,客观印证买卖协议真实履行,并非虚假交易,夯实合同合法有效的裁判基础。
3. 立案追加房屋共有男方为共同被告,消除过户阻碍
案涉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冯廷权律师立案阶段调取被告夫妻户籍、婚姻信息,直接追加男方作为本案共同被告,庭审男方当庭认可全部交易事实,法院判令夫妻二人共同负有过户配合义务,杜绝后续女方推诿、男方以不知情为由拒绝过户的法律风险。
4. 结合房屋办证现状设计附条件可执行判决
案涉楼盘尚未完成开发商初始大证,暂不具备分户不动产登记条件。冯廷权律师结合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调整诉讼说理,请求法院出具附条件判决,待办证条件成熟后卖方配合过户,判决具备实操执行效力,不会出现判决无法落地的问题。
5. 简化诉讼争议,降低当事人时间、金钱成本
案件事实清晰,原告自愿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冯廷权律师提前完整预判全部证据效力,庭审简化争议焦点,快速推动法庭作出确权判决,大幅缩短审理周期,减少当事人诉讼损耗。
6. 抵债二手房确权过户一站式代理服务
接收材料后核对买卖协议、抵债结算单据、多年居住缴费凭证;调取被告夫妻婚姻信息追加共同被告;梳理房屋网备案现状;庭审完整论述合同效力与过户诉求,全程向当事人讲解不动产确权、后续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
7. 劳务费抵房款确权标准化办案模板
流程:固定房款抵债结算书面原件;归集长期居住水电物业凭证;追加房屋共有一方共同被告;根据房屋办证现状主张附条件过户,适配工程款、劳务费抵扣房款、卖方拖延过户类二手房纠纷。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购置二手房,以工程机械劳务费抵扣大部分房款,卖方多年拒不配合过户,可联系冯廷权律师:
1. 房款以劳务费、债权抵扣,无大额银行转账流水;
2. 房屋早已交付己方长期居住使用;
3. 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担心另一方不认可交易;
4. 房屋仅网签备案,暂无法办理正式产权证;
5. 需要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永久锁定过户义务。
冯廷权擅长二手房确权过户纠纷,本案四十万房产以劳务款抵扣房款,完整付款、占有证据链条齐全,法院认定买卖协议有效,判令具备办证条件后卖方配合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