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属于拆迁安置房指标连环转让疑难民事案件,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安置权益、多层转手交易、合同效力多重争议,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被告A】系智力存在缺陷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本地征地拆迁中依法享有七十平方米安置房安置指标,其兄长【被告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作为监护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务。拆迁政策落地后,案外人找到监护人,提出支付两万元款项换取案涉安置指标,监护人误以为该笔资金系政府帮扶补贴,在未签订书面安置权益转让合同的情况下出具收款收条,后续该安置指标经多人连环转手,最终由【原告】与第三手买房人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原告实际入住案涉安置房多年。
案涉安置房屋完成不动产权初始登记后,产权登记人为【被告A】,原告多次要求监护人、【被告A】配合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双方产生重大分歧,原告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全部三名被告协助将安置房过户至原告名下,并由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监护人委托孙少强律师作为【被告A】一审全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核心代理目标为驳回原告诉请,保护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拆迁安置核心权益。
接受委托后,孙少强律师深度拆解多层交易法律关系,梳理全案核心抗辩要点:第一,两万元款项并非安置指标转让对价,监护人自始至终无转让安置权益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未达成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意;第二,即便存在转手行为,安置指标流转过程中多名中间人手无权处分案涉房屋,未取得产权人【被告A】事后追认,多层转让合同均属无效;第三,原告签订转让协议的相对方并非案涉房屋原始权利人,合同仅约束签约双方,无权直接要求产权登记人配合过户;第四,案涉标的属于限制民事行为人生存保障的拆迁安置房,随意流转会损害弱势被监护人基本居住权益,违背公序良俗。
同时孙少强律师系统性收集抗辩证据:调取残疾人证明、监护关系材料、拆迁安置政策文件、收条原件、各方沟通录音、房屋产权登记证书等,庭审中分层发表代理抗辩意见,逐一反驳原告各项诉讼主张,清晰论证多层转手链条存在重大权利瑕疵,原告无权直接要求产权人过户。
二、案件总结
本案原告持有多层转手后的房屋转让协议、长期实际居住,举证存在一定优势,案件审理难度较高。孙少强律师精准抓住“无真实转让合意、无权处分未追认、合同相对性、弱势安置权益保护”四大核心抗辩逻辑,完整提交全套证据支撑代理观点,法院全部采纳孙少强律师抗辩意见,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用全部由原告自行承担,成功保住限制民事行为人名下安置房完整产权,彻底阻断原告过户诉求,实现委托人核心维权目标。本案为安置房指标连环买卖、涉及残疾人权益类案件提供成熟抗辩代理思路。
三、律师价值
复杂多层交易法律关系拆解能力:本案历经三次转手、多方主体,法律链条冗长杂乱,孙少强律师清晰剥离每一层交易的效力瑕疵,精准区分合同相对人与不动产登记产权人,直击原告诉求底层法律漏洞。
特殊主体权益专项保护:精准把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安置房属于基本生存保障财产,从公序良俗、弱势群体保护角度强化抗辩说理,法官充分考量弱势群众居住权益,作出有利于被告的裁判。
核心事实精准突破,否定转让合意:针对原告主张“两万元为购房款”的核心事实,孙少强律师结合监护人认知、收条内容、沟通录音完整论证无转让意思表示,从根源否定基础交易关系成立。
合同相对性法理精准适用:清晰向法庭阐释,原告仅与第三手买房人签订协议,无权突破合同约束直接要求登记产权人履行过户义务,从程序与实体双重否定原告诉讼基础。
全程稳定监护人家属心态,提供完整风险预判:案件初期原告占有居住事实,家属极度担忧房屋被强制过户,孙少强律师全程同步案件研判结果,预判胜诉空间,同时规范整理全部抗辩证据,庭审说理扎实有力,稳定委托人情绪。
四、适用场景
拆迁安置房指标多层连环转手,现实际居住人起诉原始安置人要求过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产权人系精神、智力残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需要律师代理保护安置住房核心权益;
仅有收条无书面转让合同,对方主张款项为房屋买卖对价,存在重大事实争议的房产纠纷;
安置房尚未办证时多次流转,办证后产生过户争议,需要被告方抗辩维权的当事人;
涉及农村征地安置、保障型住房,担心指标流转丧失居住权,委托专业房产律师应诉的监护人、产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