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属于建筑农民工工地十级工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复合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用工企业拒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费,伪造员工退场签字文书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维权难度极大,孙少强律师代理【申请人劳动者】全程劳动仲裁维权。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农民工,入职某建筑劳务公司,在园区工地从事木工岗位,双方签署固定期限项目劳动合同,约定每日固定计薪标准。入职数月后,申请人在搭设施工脚手架作业过程中,被高空掉落建材砸伤足部,造成骨折伤情,自行垫付全部门诊医疗、复查费用,未享受任何工伤待遇。事故发生后,用工企业非但未申报工伤,反而单方面伪造申请人退场结清确认签字文书,在工伤治疗期内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拒绝支付受伤期间工资、工伤医疗费、伤残相关补助。申请人自行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最终被认定构成工伤十级伤残,鉴定产生费用也由个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多次和企业人事沟通全部工伤待遇、拖欠工资,企业均以伪造退场文书为由拒绝承担任何法定责任,协商无果后,委托孙少强律师担任仲裁阶段全权委托代理人,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部法定工伤待遇。
接受委托后,孙少强律师分步骤梳理全套劳动、工伤证据,搭建完整仲裁主张逻辑:第一,调取劳动合同、工地考勤、工资约定记录,固定双方劳动关系、日工资标准;第二,调取工伤认定决定书、十级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医疗费、鉴定费全部票据,证明工伤伤情与实际支出;第三,调取企业伪造退场文书,对比申请人真实签字,指出文书系企业单方伪造,解除行为完全违法;第四,检索《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区分停工留薪期时长、十级伤残补助标准、违法解除赔偿金计算规则;第五,预判企业仲裁阶段缺席,提前规划全套举证、辩论思路。
仲裁开庭当日,被申请劳务公司经仲裁委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程序依法缺席审理。孙少强律师依次提交劳动关系、工伤、伤情支出、违法解除全套证据,分层发表代理意见:一是员工工作受伤已法定认定工伤,企业未按时申报,全部医疗费、鉴定费依法由单位承担;二是员工骨折对应法定三个月停工留薪期,企业需按原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对应工资;三是企业在工伤医疗期内伪造文书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四是工伤十级对应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部由用工企业足额支付,全部仲裁诉求具备事实、法律双重支撑。
二、案件总结
本案用工企业刻意伪造退场文书,工伤期间单方面辞退农民工,仲裁阶段消极拒不出庭,试图逃避全部工伤、劳动法定赔偿责任。孙少强律师完整整合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企业违法解除全套证据,精准适用劳动、工伤保险法律法规,仲裁委员会全盘采纳孙少强全部代理意见,作出终局+非终局双重仲裁裁决:裁决企业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三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费、鉴定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项待遇合计几万余元,全部法定工伤、劳动权益完整兑现,农民工工伤维权诉求全XX地。
三、律师价值
工伤全流程专业把控:熟练掌握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法定标准,精准核算十级伤残全部补助项目,不漏算任何一项法定工伤待遇,最大化劳动者赔偿金额。
伪造解除文书精准质证:当庭指出企业退场确认书签字伪造,论证工伤医疗期禁止解除劳动关系法律规定,直接认定企业单方辞退行为违法,支持双倍赔偿金主张。
企业缺席仲裁专项代理:预判用工单位消极应诉,全套证据分类有序提交,无需对方当庭对抗即可完整还原用工、受伤、违法解除全部事实,仲裁委直接采信全部证据。
外来务工人员便民法律服务:农民工对劳动、工伤法律完全不熟悉,孙少强律师全程指导调取工伤、工资、医疗材料,仲裁文书、立案、出庭全部独立完成,降低务工人员维权门槛。
裁决执行配套指引:仲裁出具后,同步告知劳动者单位逾期不付款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为后续回款提供完整法律路径。
四、适用场景
建筑工地农民工作业受伤,企业不申报工伤、不垫付医疗费用的工伤劳动争议;
工伤治疗期内,用人单位单方辞退、伪造员工离职文书,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主张停工留薪工资、伤残就业补助、医疗费的务工人员;
用工企业拒收仲裁通知、开庭拒不到庭,需要劳动律师缺席仲裁全权代理的劳动者;
外来务工人员,不熟悉工伤赔偿标准,想要一次性全额主张全部法定工伤待遇的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