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属于非机动车酒驾致人多处骨折侵权纠纷,被告骑行电动车酒后闯灯全责,庭审全程失联缺席,原告为刚毕业实习青年,无固定工资收入,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计算存在较大争议,孙少强律师代理【原告受害人】提起一审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维权。
事发时段,【被告自然人】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行经人行斑马线时,将正常步行的原告青年撞倒,交管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承担本次事故全部侵权责任。事故造成原告桡骨、胫骨、腓骨多处骨折,原告连续多月往返多家医院门诊治疗,产生几千元医疗费、多次复查费用、交通开支。原告事故前为传媒企业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尚未正式入职,无固定月度工资,受伤后无法就业,生活收入完全中断。
原告多次电话、线上联系被告协商赔偿,被告初期口头承诺赔付,后续直接拉黑全部联系方式,彻底失联,拒绝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原告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情、三期期限进行鉴定,鉴定结论确定较长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未构成伤残,原告为维护自身人身损害合法权益,委托孙少强律师担任一审全权诉讼代理人,诉请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医疗费、复查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合计六万余元。
接受委托后,孙少强律师完整梳理全套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搭建完整索赔论证体系:第一,调取事故责任认定书、全部门诊病历、诊断报告、医疗费、复查、交通原始票据,完整固定受伤事实与全部直接开支;第二,调取司法鉴定意见书,精准依据鉴定三期期限核算各项赔偿金额;第三,检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针对无固定收入青年,梳理安徽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误工计算标准;第四,预判被告缺席,规划公告送达、普通程序完整举证逻辑;第五,区分伤残与未伤残精神抚慰金裁判尺度,提前向当事人释X诉求调整空间,兼顾法理与当事人预期。
庭审阶段,被告经法院多轮传票、公告送达,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依法缺席审理。孙少强律师依次提交事故、诊疗、鉴定全套证据,分层发表代理意见:被告酒驾闯灯全责,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赔偿;原告无固定收入,按城镇人均可支配标准计算误工费合法有据;护理费、营养费依据鉴定期限核算,全部票据对应的医疗、交通、鉴定费用应当全额支持;因未构成伤残,精神抚慰金无法律依据自愿撤回,其余全部诉求具备完整事实、法律支撑。
二、案件总结
本案被告酒后骑行电动车肇事,事后刻意失联、全程公告缺席,试图通过逃避诉讼免除赔偿义务,同时原告无固定收入,误工费计算为核心争议点。孙少强律师完整固定事故、诊疗、鉴定全套书证,精准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范调整无法律依据诉求。法院全部采纳孙少强律师代理观点,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医疗费、复查费、交通费、鉴定费合计五万余元;驳回精神抚慰金诉求,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被告主要承担。受害青年全部法定人身损害赔偿款项全额胜诉,失联侵权人承担全部赔付义务,人身侵权维权目标圆满落地。
三、律师价值
无固定收入误工标准专业突破:针对实习无固定工资青年,熟练掌握安徽省人身损害裁判口径,采用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核算误工费,最大化原告误工损失赔付金额。
司法鉴定全套证据专业化运用:完整依据鉴定三期期限主张护理、营养时长,各项赔偿计算全部依托正规司法鉴定意见,法庭全部采信,无金额核减。
失联被告公告全流程处理:精准完成被告户籍地、常住地线索调取,规范办理公告送达全套司法手续,即便被告全程不应诉,依然顺利开庭并取得全额赔付胜诉判决。
诉求合理取舍,提升采信度:主动撤回无法律支撑的精神抚慰金诉求,聚焦全部可支持法定损失,避免诉求杂乱分散法官注意力,核心赔偿全部足额支持。
弱势群体便民法律服务:原告为刚步入社会青年,不熟悉交通事故索赔流程、法条,孙少强律师全程指导调取医院、交警、鉴定各类材料,立案、公告、出庭一站式办理,大幅降低年轻人维权时间、经济成本。
四、适用场景
电动自行车酒驾、闯灯、逆行全责致人骨折,被告失联、拒不协商赔偿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
实习、自由职业无固定收入,发生车祸想要按城镇标准主张误工费的伤者;
多处骨折、做三期司法鉴定,需要律师依据鉴定意见完整主张护理费、营养费的当事人;
侵权人更换联系方式、户籍地无人,法院需要公告送达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普通青年、学生遭遇非机动车车祸,不懂索赔流程,需要民事律师全程代理诉讼全额追回各项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