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刑事案|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新泰关彦萍律师辩护,认定自首、从犯多项从轻情节获大幅从轻量刑
##内容###案情简介
多年前当事人受他人邀约纠集人员参与聚众斗殴,现场双方持棍棒、刀具、石块混战,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案发后当事人长期潜逃,时隔多年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构成聚众斗殴罪,综合案件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庭审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
###办案经过
辩护律师结合全部卷宗证据梳理案件细节,重点挖掘从轻量刑情节;核实当事人主动投案、归案后完整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区分各行为人地位作用,论证当事人仅受人指使邀约人员,未主导冲突、非斗殴发起核心人员,属于共同犯罪从犯;协助当事人与被害人家属协商,一次性赔付取得谅解基础,庭审完整提交自首、从犯、赔偿、认罪认罚四大从轻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
法院全部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自首、从犯、认罪认罚、主动退赔从轻辩护观点,认可全部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最终采纳公诉机关区间下限量刑,对被告人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律师核心价值
梳理多重从轻量刑情节,成功认定自首、从犯,争取到区间最低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