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宁夏某县公安局侦办跨区域6.20电信诈骗关联案件,当事人因在取现车队中当司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侦查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当事人家属第一时间委托慕长泰律师作为侦查阶段辩护人,在拘留37天批捕审查关键周期介入。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多次会见当事人,梳理案件事实疑点,向检察机关递交完整不予批捕法律意见。检察机关采纳辩护观点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据此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
二、案件难点
1. 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司法羁押倾向性强,当事人协助取现车队进行取现,侦查机关初步认定当事人主观明知,逮捕风险极高;
2. 刑事拘留仅有37天黄金辩护窗口期,律师会见、调取材料、撰写文书、对接检察官的时间十分紧张;
3. 当事人异地羁押,家属无法会见,案件细节核实、信息传递存在较大阻碍;
4. 一旦检察院批捕,当事人将长期关押,后续取保、从轻量刑难度大幅上升,案底会永久影响就业、子女政审。
三、办案经过
1. 受托后第一时间奔赴异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完整核实全过程、获利金额、主观认知程度,区分当事人主观恶性大小,固定核心辩解事实;
2. 主动对接办案民警沟通侦查思路,锁定当事人主观明知存疑这一核心辩护突破口;
3. 撰写完整《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从主观认知存疑、涉案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系初犯愿意配合调查等角度分层说理;
4. 预约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案情,逐条陈述辩护观点,同步提交无犯罪记录、愿意主动配合侦查、预缴保证金等佐证材料;
5. 收到检察院不批捕文书后,持续跟进公安办案流程,协助家属完成保证金缴纳,保障当事人顺利解除看守所羁押。
四、案件结果
人民检察院全部采纳慕长泰律师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社会危险性较低,出具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当事人缴纳一万元保证金后当即释放,恢复人身自由,仅需在取保期限内配合公安机关后续侦查工作。
五、律师价值
慕长泰律师紧抓37天不批捕黄金辩护期,异地会见厘清案件全貌,挖掘当事人主观明知存疑关键辩点,出具专业法律文书并当面沟通检察官,顺利促成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全程跟进取保办理流程,帮助当事人脱离看守所羁押,规避长期关押风险,大幅降低后续被定罪实刑的概率,减少羁押对个人工作、家庭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
六、适用场景
1.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涉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涉嫌帮信罪被刑事拘留;
2. 案件处于37天拘留批捕窗口期,当事人希望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
3. 当事人系初犯、涉案获利少、主观恶性小,无多次违法、暴力犯罪情节;
4. 异地羁押,家属无法会见,需要律师传递信息、开展羁押必要性辩护;
5. 担心逮捕后长期关押,希望尽早恢复人身自由、减轻后续刑事处罚压力。
七、律师总结
慕长泰律师专攻刑事案件37天黄金期不批捕、取保候审专项辩护,精通帮信、电信诈骗类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实务。本案当事人因协助取现车队取现被刑拘,面临逮捕关押风险,律师快速异地会见、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对接办案检察官,成功实现不批捕并办理取保。提醒XX切勿出借银行卡,一旦涉案被拘留,务必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批捕窗口期,最大程度避免长期羁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