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情简介:康X涉嫌合同诈骗罪。康X系公司高管,在一起合同纠纷审理过程中(案涉金额500多万),法院认定案件可能存在合同诈骗的情形,移送公安立案处理。
(2)办案经过:李X强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多次会见了解详细情况。发现本案当事人公司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节,导致合同解除,不存在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在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间,我们多次和经办沟通,从事实以及证据角度出发,认为本案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3)案件结果:检察院最终认为本案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