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系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结合偷越国(边)境的复合型刑事案件,由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曾敏律师作为本案中【被告A】的指定辩护人全程参与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及一审庭审全流程工作,完整代理当事人开展刑事辩护。
案件事发背景为,【被告A】早年受他人邀约,前往境外某地区加入某公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业务,该团伙以“杀猪盘”模式实施网络诈骗犯罪。【被告A】前后分两次偷渡出境前往境外窝点参与工作,第一次出境务工数月后自行偷渡返回国内;时隔一段时间后,【被告A】再次跟随邀约人员尝试偷渡出境,中途被边境执法人员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但【被告A】并未就此收手,次日再次跟随团伙人员偷渡至境外窝点继续从事业务员工作,直至后续案件案发,办案机关对【被告A】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司法机关查实,【被告A】在境外诈骗窝点务工期间,仅获取数千元违法所得,整体涉案获利金额较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A】同时构成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两项罪名,提出明确量刑建议,案件进入法院一审审理阶段。
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告A】全程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过程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但当事人内心十分担忧两项罪名叠加会被判处较重刑罚,同时当事人自身存在特殊年龄情节,初次参与犯罪时尚未成年,对于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认知不足,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具备自首基础情节,但当事人不清楚该类情节在量刑中能够发挥多大从轻作用,迫切需要专业律师梳理全部从轻情节、向法庭完整阐述从轻处罚依据。
接受法律援助指派委托后,曾敏律师第一时间开展全流程办案工作,先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全面核实案件完整经过、出境务工细节、收入情况、投案过程、年龄节点等关键事实,同步安抚当事人焦虑情绪,向其清晰讲解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的定罪标准、量刑规则以及自首、从犯、未成年犯罪、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的法律规定,消除当事人对案件判决结果的恐慌心理。
会见结束后,曾敏律师完整查阅本案全部卷宗材料,梳理侦查机关收集的全部讯问笔录、出入境记录、边境查处材料、团伙人员证言、涉案资金流水等证据,逐一核对案件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内容,精准挖掘案件中全部有利于当事人的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结合卷宗证据与当事人陈述,律师确定核心辩护思路:当事人系团伙底层业务员,仅执行上级安排的基础事务,无组织、策划、指挥诈骗活动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当事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罪行,构成自首;当事人初次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十八周岁,心智尚未成熟,辨别能力弱,主观恶性较小;当事人获利仅数千元,涉案金额低,犯罪获利少,社会危害性有限;当事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罪,愿意配合司法机关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庭审阶段,曾敏律师围绕前述全部从轻情节完整发表辩护意见,结合卷宗证据逐条向审判合议庭论证各项从轻情节的事实依据与法律支撑,重点阐述当事人主观恶性、参与程度、获利规模、悔罪态度等核心量刑要素,请求法庭综合全案情节对当事人大幅从轻处罚。合议庭完整听取辩护意见,结合全案证据、当事人悔罪表现,采纳曾敏律师提出的全部核心辩护观点,最终作出判决。
二、案件总结
1.罪名认定层面:法院认可公诉机关指控,认定【被告A】同时构成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两项罪名,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2.从轻情节采纳层面:法庭全部采纳曾敏律师提出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可【被告A】属于共同犯罪从犯、具备自首情节、初次犯罪时未成年、自愿认罪认罚、涉案获利金额较低、主观恶性较小等全部从轻量刑情节;
3.实体判决结果:法院结合全部从轻情节,对两项罪名分别判处刑罚后合并执行较短有期徒刑,同时适用较低金额罚金,相较同类跨境电诈、偷越国境复合型案件,量刑幅度显著从轻;
4.涉案财物处置:依法判令追缴当事人全部违法所得,当事人配合执行,无额外加重处罚情形;
5.程序保障:当事人全程获得完整辩护权,辩护意见全部被法庭采信,充分保障当事人刑事诉讼合法权利,当事人对最终判决结果完全认可,无上诉意愿。
三、律师价值
1.全流程闭环法律服务,完整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本案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至一审判决下达,曾敏律师全程跟进,不存在阶段性法律服务断层。在看守所会见环节,细致核实案件全部细节,厘清当事人容易遗漏、表述不清的关键事实,同步开展普法疏导,缓解当事人羁押期间的心理压力;阅卷阶段逐页梳理数百页卷宗证据,区分控方不利证据、当事人有利证据,搭建完整证据辩护逻辑;庭审环节条理清晰、逻辑严谨发表辩护意见,将法定从轻情节、案件客观事实完整呈现给合议庭,完整落实当事人辩护权,避免当事人因不懂法律错失从轻处罚机会。
2.精准挖掘多重法定从轻情节,构建完整辩护体系
跨境电诈、偷越国境类案件普遍量刑偏重,多数当事人仅知晓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但不清楚自首、从犯、未成年作案、低涉案获利等叠加情节能够大幅降低刑期。曾敏律师通过细致阅卷、会见,精准锁定四项法定从宽量刑情节,将单一从轻辩护升级为多重情节叠加的综合辩护方案,区别于常规简单辩护,为法庭从轻量刑提供充足、扎实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是本案能够大幅轻判的核心关键。
3.区分当事人在团伙中的层级地位,弱化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
针对跨境电信诈骗案件司法实践中普遍从严打击的裁判导向,律师重点区分当事人角色:当事人仅为底层业务员,无招募下线、制定诈骗话术、分配赃款、管理团伙人员等核心组织行为,仅被动执行上级工作安排,在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同时结合当事人仅获利数千元、未造成大额被害人财产损失的客观事实,论证当事人社会危害性远低于团伙组织者、骨干人员,说服合议庭降低量刑尺度。
4.结合特殊年龄情节,争取未成年人犯罪从轻优待
本案存在特殊从轻突破口:当事人第一次偷渡参与诈骗时尚未成年,心智发育不完善,辨别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不足,受他人引诱误入犯罪团伙,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成年主动参与犯罪人员。曾敏律师专门针对该特殊情节单独展开论证,援引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相关法律规定,让合议庭充分考量当事人作案时的年龄背景,作为重要从轻裁判依据。
5.兼顾法理与情理,推动当事人真诚悔罪,形成完整悔罪闭环
律师在会见、沟通过程中,引导当事人正确认知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主动认可公诉机关指控、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明确表示愿意配合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完整形成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的完整悔罪链条。向法庭阐述当事人无再犯风险,具备改过自新的基础,进一步降低合议庭对当事人人身危险性的评判,助力最终从轻量刑。
6.依托本地司法实务经验,贴合泸州本地法院裁判尺度开展辩护
曾敏律师长期深耕泸州本地刑事辩护业务,熟悉江阳区人民法院针对跨境网络犯罪、偷越国边境类案件的裁判思路、量刑参考标准,辩护意见贴合本地审判实践,不存在脱离本地司法尺度的空洞辩护观点,更容易被审判人员采纳,最大化辩护效果,切实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优量刑结果。
四、适用场景
1.因受他人引诱、邀约,偷渡至境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跑分等跨境犯罪,仅为底层业务员、普通参与者,无组织、管理、招募行为的当事人;
2.同时涉嫌两项及以上关联刑事罪名(如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担心数罪并罚量刑过重,希望通过专业辩护争取从轻处理的当事人;
3.作案时存在未成年、自首、主动投案、认罪认罚、涉案获利金额低、初犯偶犯等多项从轻情节,但不知如何向法庭完整呈现、争取从轻判决的当事人;
4.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指定刑事辩护律师,处理跨境涉网复合型刑事案件,希望律师细致、完整梳理全部从轻情节,最大化降低刑期与罚金的当事人;
5.对跨境犯罪法律规定、本地法院裁判标准不了解,羁押期间内心焦虑,需要律师全程同步案件进展、提供法律心理疏导的刑事案件当事人;
6.仅在犯罪团伙中从事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属于从犯,但不清楚如何区分主从犯、以此争取大幅从轻量刑的涉黑灰产业链刑事案件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