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庞XX合同诈骗案(一审)
案情简介
被告人庞XX原系某农商行职工,被指控以伪造他人房产抵押、以股金证和工资卡作抵押、指使他人作为“挺名借款人”自己作为担保人等方式,向多名被害人借款,骗取钱款。公诉机关指控庞XX犯诈骗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庞XX辩称系正常借贷关系、款项用于归还其经手的贷款,不构成诈骗;辩护人辩称庞XX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本案本质是民事纠纷,应宣告无罪。经审理,一审认定三起事实,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一审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庞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二、追缴违法所得160.408万元,分别退赔各被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