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劳动者长期在关联企业连续任职,后被调至同法定代表人、同股东、同经营场地的新公司,单位承诺工龄连续计算。新任职公司长期持续拖欠劳动者工资,未依法安排带薪年休假,劳动者以单位欠薪为由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确认劳动关系解除、支付拖欠工资、合并全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历年未休年休假工资、出差补助。用人单位当庭抗辩仅认可短入职年限,不认可关联企业工龄合并,同时以合同底薪、仲裁时效为由拒绝支付年休假报酬。
二、办案经过
1. 完整调取关联企业主体证据,打通工龄合并关键事实
刘泽铭律师收集两家企业工商档案、办公场地证明、工作交接记录、业务合作材料,证实两家企业为高度关联主体,劳动者系非因自身原因被安排调动,满足工龄合并计算法定情形,直接推翻用人单位缩短工作年限的抗辩。
2. 固定加盖公章欠薪凭证,夯实欠薪核心债权
完整留存企业出具的书面欠薪确认文件、银行工资流水、提成发放记录,形成完整欠薪证据链,仲裁委直接采信全部拖欠工资金额,用人单位无法否认欠付事实。
3. 精准区分仲裁时效,分段主张合法年休假报酬
结合劳动仲裁时效规则,区分不同年度未休年假诉求,剔除超时效部分,保留仍在时效内的合法主张;同时依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指出年休假安排记录由单位保管,单位无法举证则应承担不利后果,成功争取对应报酬。
4. 规范解除流程并固定送达证据
指导劳动者通过正规书面邮寄方式送达解除通知,完整留存快递签收凭证,精准锁定劳动关系解除时间,满足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要件。
5. 区分仲裁受理范围,分层梳理各项仲裁请求
对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畴的补助诉求单独区分,集中精力处理工资、经济补偿、年休假三大核心诉求,庭审辩论焦点清晰,大幅提升仲裁支持概率。
三、案件结果
仲裁委全部采纳刘泽铭律师核心代理意见:
1. 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自劳动者书面解除通知送达当日解除;
2. 全额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全部拖欠工资;
3. 合并劳动者在两家关联企业全部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足额裁决单位支付补偿款;
4. 支持时效内对应年度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5. 出差补助因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未予处理,其余核心债权全部得到裁决支持。
四、刘泽铭律师本案核心代理价值
1. 精通关联企业工龄合并裁判规则,突破用人单位年限抗辩
熟练运用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中工龄合并条款,完整举证企业关联关系,将劳动者多年连续工作时长全部计入补偿计算基数,大幅提升经济补偿金金额,最大化劳动者离职补偿权益。
2. 系统整理劳动债权全套书证,欠薪事实无抗辩空间
整合企业盖章欠薪确认单、银行流水、提成记录,形成不可推翻的欠薪证据,即便单位当庭否认工资标准,仲裁委依然完全采信劳动者主张。
3. 精准把控劳动仲裁时效与举证责任划分
清晰区分不同年度年假诉求的时效边界,同时活用用人单位举证责任规则,单位无法举证已安排休假即需支付报酬,精准守住劳动者休息休假法定权益。
4. 规范离职维权全流程,固定解除法定要件
指导劳动者合法送达解除通知并留存签收证据,完整满足劳动者单方解除、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条件,从程序上保障补偿金诉求成立。
5. 分层处理多类劳动诉求,区分仲裁受理边界
精准划分可仲裁主张与另行维权事项,庭审集中攻坚工资、补偿、年假三大核心诉求,主次分明,实现劳动者主要财产权益全额获裁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