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交叉借贷纠纷破局|吴月明律师代理企业起诉离职员工,借款本金全额获判支持
一、案件简介
本案案号(2026)粤XX民初XX号,原告湛江市XX公司委托广东尚诺律师事务所吴月明律师,起诉前员工B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XX年X月,时任营运总监的B某以经济困难为由通过公司系统申请X万元借款,审批单明确标注“借款、离职结清、不影响日常发薪”,公司实控人微信同意后,原告于20XX年X月X日银行转账放款,转账摘要备注“借款”。20XX年X月X日B某离职,双方约定的还款条件成就,经公司催告拒不还款。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偿还本金XX、按一年期LPR四倍支付逾期利息、承担XX律师费及全部诉讼费。
庭审中被告核心抗辩:案涉款项是预支两个月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应走劳动仲裁;其对公司享有XX劳动债权,主张债务抵销;利息、律师费无依据,请求驳回原告诉请。另查明被告已另案起诉公司劳动争议,该案尚在审理,债权金额、合法性均未司法确认。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吴月明律师全程出庭代理原告。
二、律师辩护经过
固定完整证据链,区分借贷与预支工资:整理借款审批单、实控人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流水、离职结算通知、催款文书,指出审批文件、转账备注、离职通知三处统一标注“借款”,被告单方所称“借支工资”仅为个人申请表述,原告审批放款行为已明确认可借贷合意,击破“预支工资、属劳动纠纷”核心抗辩。
精准适用法律驳斥抵销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论证被告劳动债权未经仲裁、诉讼确认,债权不确定、未到期,不满足法定抵销要件,抵销抗辩不成立。
规范拟定诉讼请求:严格依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主张逾期利息按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计算,诉求符合法定保护上限,全部事实、法律观点当庭完整陈述。
三、判决结果
判令被告B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XXXX(全额支持本金诉求);
驳回原告逾期利息、律师费两项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XXX,原告承担XX,被告承担XX;
本案为小额诉讼,一审终审;被告逾期付款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法院核心裁判观点:借贷合意+款项交付双要件齐全,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劳动债权未确权,无权抵销;因双方存在未结清劳动债务,不予支持逾期利息;无书面约定律师费承担,律师费不予支持。
四、律师价值
定性突破:精准区分劳动关系下员工借款与工资预支,用多层书证闭环锁定借贷性质,彻底推翻被告基础抗辩,保住X万元本金全额胜诉,实现委托人核心回款目标。
风险预判:提前预判被告劳动债权抵销抗辩,庭审完整引用民法典抵销规则说理,法院全部采纳代理意见,规避案件被移送仲裁、驳回起诉的重大风险。
程序高效:适配小额诉讼程序,梳理证据、立案、庭审流程标准化,快速取得一审终审生效判决,缩短企业债权回收周期。
诉求合规:严格把控利息主张法律边界,诉求无违法超额情形,不存在因诉求不当增加诉讼费、败诉风险。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劳资交叉民间借贷纠纷,可第一时间联系广东湛江吴月明律师
1、在职、离职员工向公司申请资金,离职后拒不归还,员工抗辩款项属于预支工资、备用金,混淆借贷与劳动款项法律关系;
2、企业内部仅留存借款审批单、微信沟通记录、银行转账流水,无正式借条,员工否认存在借贷合意;
3、员工以公司拖欠工资、加班费、未签合同赔偿、违法解除赔偿金等劳动债权,主张直接抵销公司借款;
4、员工离职结算时,公司工资与员工借款混同抵扣,双方对抵扣金额、款项性质产生重大争议;
5、企业出借小额资金给员工,约定离职结清,逾期后主张LPR四倍逾期利息、维权律师费,缺乏明确合同依据;
6、案件标的额较小,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希望快速一审终审、缩短债权回款周期;
7、员工另行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借贷与劳动纠纷并行审理,案情交叉复杂,存在案件被移送仲裁、驳回起诉风险。
吴月明律师深耕企业与员工民间借贷、劳资交叉债权纠纷办案多年,可针对款项性质定性、借贷证据闭环梳理、劳动债权抵销抗辩应对、离职结算文书规范、小额诉讼全程代理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精准拆解员工“预支工资”“债务抵销”等核心抗辩,厘清劳资两类独立法律关系,稳定保障企业借款本金全额受偿,同时预判利息、律师费等诉求司法裁判风险,提前优化诉讼方案,规避立案、庭审、实体败诉多重法律隐患,高效锁定生效判决,为企业后续强制执行筑牢债权基础。
